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法人的市民税

最终更新日2024年6月6日

1.法人市民税是指 2.纳税义务人等 三、一般申报纳税期限 4.关于设立、开设、其他调动申报 5.均摊
6.关于法人税割 7.关于申报处、咨询处等

~申报书和缴纳书等的下载请看这边的页面~

・这是对横滨市内有【事务所】和【事务所】等【法人】征收的税金。

・根据法人的收益计算的【法人税割】和根据法人规模征收的【均等割】合并计算。

・税额是在各个法人规定的事业年度结束后,法人自己计算税额,申报后缴纳该税额。

・横滨市可以使用电子申报,关于那个方法请看eLTEAX的主页(外部网站)

关于“横滨绿税”
・在横滨市,为了阻止市区绿色的减少,将绿意盎然的横滨传承给下一代,正在致力于【横滨绿提升计划】的新扩充政策。作为为此的财源的一部分,从2009年开始实施“横滨绿税”。
・“横滨绿税”是作为个人市民税和法人市民税的均等比例的加税部分来征税的。
・法人市民税2009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之间开始的事业年度税率,请看均等税率
超额课税收入:约11亿日元(2024年度预算额)

法人市民税除了横滨市内有【事务所】、【事业所】、【宿舍】、【疗养所】等的法人以外,“没有法人资格的公寓管理组合”等【没有人格的社团等】进行收益事业的情况(获得手机天线设置费的情况等),是纳税义务人。

◆事务所等是指

因为事业的需要而设置的【人】以及【物的设备】,是【在那里继续进行事业的场所】(不论是自己的所有。)。

※为了伴随本来的事业,也包括进修所、公司内诊疗所等。

◆与法人市民税纳税义务人均等比例及法人税比例的关系

纳税义务人

均摊额
(按事务所所在地区征税)

法人税割额

横滨市内设有事务所和事务所的法人课税课税
横滨市内虽然没有事务所和事务所,但是有宿舍、疗养所等的法人课税非课税

横滨市内有事务所和事务所的法人征税信托的受托人

非课税课税

※法人包括没有人格的社团等(进行收益事业)

申报、纳税期限和法人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相同。

◆一般申报纳税期限
主要申报的种类申报对象的期间一般申报纳税期限

1.中间申报(临时结算申报)

【各事业年度开始之日】接下来的6个月

【各事业年度开始之日起已经过了6个月的日子】两个月以内

2.预定申报(基于上一个事业年度申报的申报)

【各事业年度开始之日】接下来的6个月

【各事业年度开始之日起已经过了6个月的日子】两个月以内

3.确定申告

各业务年度

【各事业年度结束之日的第二天】两个月以内

◆事业年度是否需要中间(预定)申报等
・总计法人中间(预定)申报
如果有法人税法上的中间申报义务,请按照法人税进行中间申报或预定申报。
另外,上一个事业年度的【法人税额】乘以6得到的金额除以该【上一个事业年度的月数】得到的金额在10万日元以下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与上述内容无关,总计亲法人为协同组合等的总计子法人,在该事业年度开始之日所属的总计亲法人事业年度超过6月,且在总计亲法人事业年度开始之日起经过6个月之日,与总计母法人之间存在总计完全支配关系的情况下,需要在6月经过日起2个月内进行预定申报及缴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进行中间申报。(地方税法第321条之8第2项)
・其他法人等
因为要遵守法人税,所以请向税务局等确认。

根据申报内容,附件会有所不同,请注意。
~申报书的下载请这边的页面~

◆以法人设立、开设申报书(1号样式)申报的物品
申报内容附加材料

1.在市内设立法人或设立事务所等时

・登记簿副本的复印件
・章程副本

◆请以事业年度纳税地及其他变更、调动申报书(2号格式)申报的人员
申报内容附加材料

2.变更本店地址、资本金或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时

・登记簿副本的复印件
・章程复印件(从市外转移总店的情况)

3.业务年度变更时

・总会议事录(或新章程)的复印件

4.合并时

・合并合同的复印件
・存续法人登记簿副本的复印件
・章程副本
・被合并法人登记簿副本的复印件

5.获得集团总计制度批准时

・法人税批准申请书的复印件
・团体一览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6.有取消团体总计制度的处分时

・法人税取消通知书等复印件

7.申请延长法人税申报期限时

・法人税延长申请书(已受理)等复印件

在横滨市,【按区】申报对象【事业年度】、【有无法人税割】、【资本金等的金额】、【从业人员数(PDF:239KB)】中规定税率,从【拥有事务所的月数】计算均等割额,合计后的税率为均等割额。

※资本金等的金额低于资本金和资本准备金的合计额时,资本金和资本准备金的合计额用于均等税率计算。

◆平均额计算
每区的均等折扣额(PDF:104KB)(不到100日元)】 = (【税率(年额)】 × 【拥有事务所等的月数】) ÷ 12

※1实际计算时每1个区的均等折扣额(PDF:104KB)

※2市内多个区有事务所等的情况 …(各区内)根据从业人员数,按区判定的均等折扣额合计。

※3同一区内有多个事务所等的情况 …将员工数合计,判定均等折扣额。

均摊和法人税额的计算基准日

区分

均摊法人税割
资本金等的金额员工数[资本金额]或[出资金的金额]

预定申告

上一个事业年度末日现在

过了6个月的前一天

中间申报

临时结算计算期限截止到最后一天

临时结算计算期限截止到最后一天

临时结算计算期限截止到最后一天

确定申告

事业年度末日现在

事业年度末日现在

事业年度末日现在


员工数的基准日

区分

员工数

没有调动的情况

【事业年度】中途开设事务所【事业年度】中途事务所废止打工、兼职的特例
员工数有超过2倍的变动时等

均摊
(以区为单位计算)

业务年度末的员工数

业务年度末的员工数

0人
(业务年度末日废止时,业务年度末的员工数)

“关于地方税法实施的处理(市町村税相关)”(PDF:239KB)

法人税割
(以事务所为单位计算)

业务年度末的员工数

【业务年度末的员工数】×【月数】÷【事业年度月数】(小数点以下升值)

【废止前月末员工数】×【月数】÷【事业年度月数】(小数点以下升值)

◆月数的思考方式

区分月数

均摊(以区为单位计算)

按照历法计算,产生不足1月的尾数时舍去。但是,整体不满1月时为1月
法人税割(以事务所为单位计算)按照历法计算,若出现不足1月的尾数时切上去

【例】横滨市中区所在的12月决算法人于1月10日迁移到西区的案例(资本金等金额为800万日元,期末现在的从业人员数为20人)
・中区:因为是9日,所以1个月⇒54500×1÷12=4500日元
・西区:因为11月和22日,11个月⇒54500×11÷12=49900日元【该法人的均等折扣额】:4500+49900=54400日元

◆均等税率
按资本金等金额计算
法人等的区分

“横滨绿税”
含税率(年额)

※1

标准税率(年额)

员工数
50人以下
员工数
超过50人
员工数
50人以下
员工数
超过50人

被视为没有资本金等金额的法人※2~5

54,500日元

50000日元

1千万日元以下的法人

54,500日元

130800日元

50000日元

120000日元

超过1千万日元
1亿日元以下的法人

141700日元

163,500日元

130000日元

150,000日元

超过1亿日元
10亿日元以下的法人

174400日元

436000日元

160000日元

400,000日元

超过10亿日元
50亿日元以下的法人


446900日元

1907500日元


410000日元

1,750000日元

超过50亿日元的法人

3,270000日元

3,000,000日元

※1 2014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开始的事业年度→包括“横滨绿税”在内的税率。因为不是标准税率,所以申报时请注意。
※2公共法人及公益法人等中,除不能均等比例的法人以外的法人(独立行政法人进行收益事业的除外。)
※3没有人格的社团等
※4一般社团法人(非营利型法人除外)以及一般财团法人(非营利型法人除外)
※5保险业法规定的相互公司以外的法人中不具有资本金的金额或出资金的金额的

 

   

是根据法人税申报书计算的税额。【课税标准】是从【法人税额】中调整扣除额等后的金额。

在2个以上的市町村设有事务所或事务所的法人,使用将【课税标准】按分割基准的从业人员数进行分类的【分割课税标准】。

另外,横滨市根据资本金额的规模,按照超过标准税率的税率进行纳税,作为主要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整备的贵重财源被活用。

法人税额外课税部分收入:约65亿日元(2024年度预算额)

◆法人税额的计算

【法人税割额】 = 【课税标准或分割课税标准】×【税率】-【税额扣除】

・课税标准:根据法人税法及其他法人税相关法令的规定计算的法人税额

◆课税标准的分割

【分期课税标准】 = (【课税标准】÷【所有员工数】)×【本市的员工数】

◆预定申报法人税额的计算

【预定申报法人税割额】=【上一个事业年度的法人税额】×6÷【上一个事业年度的月数】

◆基准日、员工数、月数

在“5.均等折扣”上有登载,请确认。

法人税割的税率
资本金额及出资额

2014年9月30日之前开始的事业年度

2014年10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

2019年10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

10亿日元以上的法人、保险业法规定的相互公司以及法人税法第4条之7规定的受托法人14.7%12.1%8.4%
5亿日元以上且不到10亿日元的法人13.5%10.9%7.2%
未满5亿日元的法人及没有资本或出资的法人等(保险业法规定的相互公司除外)12.3%9.7%6.0%

在2个以上的市町村设有事务所等的法人,将课税标准按各市町村的从业人员数进行分类计算出的法人税额,按各市町村缴纳。

但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解散的法人(以第21号样式或者第22号样式进行申报的法人为对象)将使用解散时的税率,请注意。

根据您咨询的内容,负责的部门会有所不同,请注意。

◆有关征税的事情

・【申报书】【设立・开设申请书】【调动申请】的提交处
・【课税】的相关事项和【申报书】【缴纳书】等的发送相关咨询处

财政局法人征税课法人市民税负责部门(申报书在事业年度结束日的下一个月发送给【邮寄】或【eltax的信息箱】)
地址:〒231-8316横滨市中区山下町2
产业贸易中心大楼5楼
电话:045-671-4481
FAX:045-210-04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5分至下午5点15分(节假日、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
※另外,没有闭厅时的夜间邮筒和停车费可以减免的专用停车场。

【电子申报】等的提交处

主要事务所所在的区(电子申报中选择申报书的【提交处】的话,横滨市请选择【主要事务所所在的区】。但是,咨询是上述法人市民税负责部门。)
如果希望寄送申报书用纸的话,请用传真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关于申报单用纸的发送(PDF:377KB)”。
※另外,资本金的金额或出资金额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等,电子申报被义务化了。「大法人等的电子申报被义务化了。

◆有关纳税的事情

【纳税场所】

可缴纳金融机构

【纳税处】

主要事务所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
市町村代码的确认(PDF:48KB)

【纳税证明的发行】

・区政府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
行政服务区(有不能立即发行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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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法人课税课

电话:045-671-4481

电话:045-671-4481

传真:045-210-0481

电子邮件地址:za-houjin@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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