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大法人等的电子申报被义务化了。

在2018年度的税制改革中,大法人等进行的2020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的法人市民税的申报,必须通过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组织的方法(eLTCAX)提交。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3月8日

对象税目

法人市民税

对象法人

以1和2所示的国内法人为对象。
 1.事业年度开始(公共法人等的话,前一年4月1日)时资本金的金额或者出资金的金额超过1亿日元的法人
 2.相互公司、投资法人及特定目的公司

应用项目年度

2020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

对象申报书等

确定申告书、中间(预定)申告书、临时结算的中间申告书、修正申告书以及这些申告书中应附加的文件
应附加的文件示例(一部分):特定寄附金税额扣除相关的收据(指根据地域再生法实施规则第14条第1项的规定交付的文件)、市内总店的法人的课税标准的分割明细书(第22号的2种样式)等

其他

不进行电子申报的情况下作为不申报来处理。但是,由于电信线路故障、灾害及其他原因,认为难以使用eLTCAX时的措施,将根据国税的措施等进行讨论。

参考

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法人课税课

电话:045-671-4481

电话:045-671-4481

传真:045-210-0481

电子邮件地址:za-houjin@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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