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在窗口申请受理证明书

这是在受理证明书窗口申请办理的手续。受理证明书是证明受理了结婚、出生、离婚等户籍的申请的证明书。可以在申报的区政府的户籍课取得。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16日

能请求的人

该报告书的申报人可以申请。
申报人是在户籍的报告书的申报人栏签名盖章的人。
其他人根据申报人的委托申请时,需要申报人本人的委任状(代理权限确认文件)。

※也可以邮寄请求

必要的东西

1. 户籍证明等申请书

2. 来窗口的人的本人确认文件

  • 驾驶执照
  • 护照(护照)
  • MyNumber卡(个人号码卡)或带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帐卡
  • 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注意事项

3. (代理人的情况)委任状

请求地点·时间

申报的区政府户籍课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5分至下午5点
第二、第四个星期六上午9点到中午
※节假日、年末年初的休息时间除外
关于第二、第四个星期六区政府窗口开放

注意事项

申报的区政府以外不能申请。

手续费

一封350日元
※手续费的缴纳可以使用现金或电子货币(交通系、WAON、乐天Edy、nanaco)。

用优质纸(B4版)制作时

一封1400日元
只有结婚、离婚、过继养子、养子离婚或认领的申报。发行前需要天数。

其他请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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