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国民健康保险费的返还

最终更新日2024年3月13日

国民健康保险费的返还

 由于加入社会保险、迁出市外、死亡等原因,重新计算国民健康保险费的结果是,保险费下降或重复缴纳同一期的保险费等情况下,可能会产生缴纳过多的金额(过失缴纳金)。发生过误缴纳金的情况下,作为返还金返还给户主或继承人等。
 对象者将通过“国民健康保险费等退还通知书”通知对象。另外,“国民健康保险费等退还通知书”中附有办理退税手续所需的文件(国民健康保险费等退还金账户汇款委托书),请填写必要事项后,用附在信内的回信信封寄回。(关于国民健康保险费的支付,已经登记了账户转帐的人不需要办理手续。但是,在邮政银行账户转帐的人,为了填写汇款用的账户信息,需要提交本汇款委托书。)
关于退还金账户汇款委托书的填写,请参考本汇款委托书的左侧和背面的说明以及以下填写示例填写。

※请注意伪装成横滨市职员的欺诈电话。为了返还金,不需要操作ATM机。

退还金账户汇款委托书填写示例

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祉部保险养老金课

电话:045-671-3922

电话:045-671-3922

传真:045-664-0403

电子邮件地址:kf-hokennenkin@city.yokohama.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553-60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