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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报有关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公扩法)的土地

根据有关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公扩法)的申报、申请

最终更新日2024年6月24日

需要申报的土地是?

有偿转让的土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一部分符合以下条件时。

市区化区域5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有偿转让的。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时需要提交公扩法。

城市规划设施区域内的土地。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横滨市全域),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

  • 道路法规定为道路区域的土地。
  • 根据都市公园法决定了应该设置城市公园的区域的土地。
  • 河川法指定为河川预定地的土地。
  • 以此为基准的土地,政令规定的土地。
  • 文化财产保护法指定的史迹、名胜或天然纪念物所涉及的地域内的土地。
  • 港湾法规定的港湾设施区域。
  • 航空法规定为机场区域的土地。
  • 高速汽车国道法规定为高速汽车国道区域的土地。
  • 全国新干线铁路整备法中规定为行为限制区域的土地。

根据都市计划法,关于土地区划整理促进区域内土地的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即地方公共团体等所谓的先买区划整理事业中,市长指定并公告的区域的土地。

都市计划法规定为住宅街区整备事业的实施区域的土地。

城市规划法所示生产绿地区域内的土地.

不需要申报的情况

符合以下条件时不需要提交公扩法。

交易一方为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等的情况。

基于文化财产保护法的重要文化财产的土地。

用于城市计划设施相关事业、征用对象事业等而转让的土地。

获得城市计划法开发许可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开发许可的工程完成公告后需要申报。

根据城市计划法成为预购对象的土地。

申报、申请后,未与横滨市达成协议的土地,在经过转让限制期间后1年内同一所有者有偿转让的情况。※从申报时开始所有者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即使在1年以内也需要申报。

根据国土利用计划法第12条被指定为限制区域的土地。

根据国土利用计划法,进行了关于注视、监视区域的申报的土地。

因为不符合公扩法第4条的“有偿转让时”,所以不需要申报的

  • 无偿转让......捐赠、赠与、信托财产的设定等。
  • 设定、转让担保物权和利用权、设定、转让抵押权、不动产质权、地上权、租地权等的情况。
  • 不基于本人意愿的转让··公共事业的征用、拍卖、滞纳处分等。
  • 个人权益的转让··公寓的一个房间的买卖等,转让共享权益的情况。

※所有共享者一起有偿转让的话,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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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法律管理推进课公扩法担当

电话:045-671-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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