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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报有关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公扩法)的土地
根据有关推进公有地扩大的法律(公扩法)的申报、申请
最终更新日2025年1月21日
需要申报的土地是?
有偿转让的土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一部分符合以下条件时。
市区化区域5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有偿转让的。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时需要提交公扩法。
城市规划设施区域内的土地。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横滨市全域),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
- 道路法规定为道路区域的土地。
- 根据都市公园法决定了应该设置城市公园的区域的土地。
- 河川法指定为河川预定地的土地。
- 以此为基准的土地,政令规定的土地。
- 文化财产保护法指定的史迹、名胜或天然纪念物所涉及的地域内的土地。
- 港湾法规定的港湾设施区域。
- 航空法规定为机场区域的土地。
- 高速汽车国道法规定为高速汽车国道区域的土地。
- 全国新干线铁路整备法中规定为行为限制区域的土地。
根据都市计划法,关于土地区划整理促进区域内土地的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即地方公共团体等所谓的先买区划整理事业中,市长指定并公告的区域的土地。
都市计划法规定为住宅街区整备事业的实施区域的土地。
城市规划法所示生产绿地区域内的土地.
不需要申报的情况
符合以下条件时不需要提交公扩法。
交易一方为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等的情况。
基于文化财产保护法的重要文化财产的土地。
用于城市计划设施相关事业、征用对象事业等而转让的土地。
获得城市计划法开发许可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开发许可的工程完成公告后需要申报。
根据城市计划法成为预购对象的土地。
申报、申请后,未与横滨市达成协议的土地,在经过转让限制期间后1年内同一所有者有偿转让的情况。※从申报时开始所有者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即使在1年以内也需要申报。
关于生产绿地法规定的生产绿地,根据同法规定向市町村长申请购买的人,仅限于根据同法第12条的规定通知不购买之日的第二天开始的一年内,不需要根据公扩法4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有偿转让的申报。※从申请时开始所有者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即使在1年以内也需要申报。
根据国土利用计划法第12条被指定为限制区域的土地。
根据国土利用计划法,进行了关于注视、监视区域的申报的土地。
因为不符合公扩法第4条的“有偿转让时”,所以不需要申报的
- 无偿转让......捐赠、赠与、信托财产的设定等。
- 设定、转让担保物权和利用权、设定、转让抵押权、不动产质权、地上权、租地权等的情况。
- 不基于本人意愿的转让··公共事业的征用、拍卖、滞纳处分等。
- 个人权益的转让··公寓的一个房间的买卖等,转让共享权益的情况。
※所有共享者一起有偿转让的话,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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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法律管理推进课公扩法担当
电话:045-671-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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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2-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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