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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继承资金(不需要经营者保证特别)
最终更新日2024年5月1日
目次
融资对象 | 符合以下1~4中任意一项且满足5的法人
※需要与申请金融机关进行信贷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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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 实施项目继承计划所需的资金 但是,对于融资对象1,不附带个人保证的既往借款的还款资金除外。 融资对象2仅限于事业继承前的个人保证的既往借款(包括宣传资金)的借贷资金。 融资对象3仅限于从该认定之日到经营继承日之间的借贷资金(仅限于包含宣传资金的个人保证的既往借款的还款资金)。 |
融资额 | 2亿8000万日元以内 |
利率(年利) | 经办金融机构的规定利率 |
融资期间 | 运转资金10年以内设备资金10年以内 |
担保 | 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保证金率 | 【经专家确认的情况】 |
连带保证人 | 不需要 |
- 信用保证委托申请书(横滨市信用保证协会规定的格式)
- 申请人(法人)的图章证明书(※1、2)
- 纳税证明书(※1)或收据的复印件(交货期到来的横滨市民税)
- 结算书(确定申告书)的复印件(原则上是最近2期)
- 履历事项全部通过证明书(商业登记簿副本)或登记信息提供服务取得的(※1、2)
- 许可事业的情况下,许可证的复印件
- 设备资金是报价单及布局、目录等的复印件
※1证明书是3个月以内最新的
纳税证明书可以在网上申请
※2横滨市信用保证协会申请时可复印
融资对象 | 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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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对象1、2 |
※ 3,4转借有个人保证的既往借款的情况 |
融资对象3 |
※ 关于6,在得到专家确认的情况下 |
融资对象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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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有个人保证的既往借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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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中小企业向有交易或最近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咨询和申请。
- ②金融机构在融资审查后,委托横滨市信用保证协会进行保证。
- ③横滨市信用保证协会在保证审查后决定保证。
- ④金融机构实行融资。
※关于横滨市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利用,有金融机关、横滨市信用保证协会的审查。
另外,各资金的记载内容是以告知概要为目的的,不是保证一切融资执行和保证承诺。
信用金库 | 川・川崎・清爽・芝・湘南・城南・世田谷・横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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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阿波、神奈川、云母、群马、静冈、静冈、静冈中央、苏尔加、大光、第四北陆 |
政府金融机构 | 工商组合中央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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