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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物许可申请手续费及许可期间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4月21日
广告物等种类 | 学分 | 金额 | 许可期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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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建筑物及其他工作物的外部的物品(贴纸及贴纸等除外) | 有照明装置的 | 1座 (显示面积为5平方米) 超过的,则 显示面积每5平方米) | 2400日元 | 3年以下 |
没有照明装置 | 1座 (显示面积为5平方米) 超过的,则 显示面积每5平方米) | 1500日元 | ||
利用电车、汽车或船舶外面的东西 | 1台 | 1500日元 | ||
使用电线杆及路灯柱及其他支柱或消火栓标志的物品(广告幕布除外。) | 一张 | 150日元 | ||
利用拱形的东西 | 有照明装置的 | 1座 | 9000日元 | |
没有照明装置 | 1座 | 6000日元 | ||
使用公交站标志的东西 | 有照明装置的 | 1座 | 1200日元 | |
没有照明装置 | 1座 | 750日元 | ||
贴纸等 | 一张 | 50日元 | 1年以下 | |
广告幕 | 1张 | 200日元 | 3月以下 | |
立看板等 | 1座 | 100日元 | 1月以下 | |
贴纸 | 每100张 | 500日元 | ||
广告旗 | 1张 | 200日元 | ||
广告气球 | 1个 | 1000日元 | ||
投影广告物 | 显示面积每5平方米 | 2400日元 | 3年以下 |
(2011年10月1日施行)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景观调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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