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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主任技术人员的选任和解职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1月30日
选任或解聘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时,请按照下述内容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的方法
请通过下述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进行手续。
另外,这个系统在办理手续之前需要注册会员(免费)后登录系统。
第一次使用的话,请从下述链接访问后,选择页面右上角的“新登录”,登录会员后登录开始办理手续。
手续从这边开始!→ 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的选任、解聘申报(外部网站)
注意事项
- 选任及解聘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时,请及时报告。(自来水法第25条之4)
- 当主任技术人员不足时,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2周内重新选任主任技术人员(自来水法实施规则第21条之2),无法重新选任时,请办理废止、休止的手续。
详细内容请参照“事业的废止、休止、重新开始”。 - 未提出上述2个申报时,根据自来水法第25条第11条的规定,将成为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指定的取消对象,请注意。
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供水服务部供水维持课
电话:045-671-3069
电话:045-671-3069
传真:045-212-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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