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检查手续的流程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24日
交付确认完毕证后,解说工程完成后交付检查完毕证之前的手续。
(S造、RC造、SRC造的中间检查由构造负责人(S造、RC造、SRC造)进行。)
目次
请在开工日期的14天前附上《工程监理者及工程施工者选任申请书》、《工程监理、施工合同的复印件》或《工程监理业务及工程施工业务的承包合同签订证明书》提交。
(1)特定工序
中间检查根据构造和规模有时会进行两次。
(2)检查预约
请在中间检查预定日的2周前到10天前打电话预约检查。
- 预约电话号码:建筑指导课指导担当TEL:045-671-4531
(1)必要材料
请在检查日的4天前到前一天提交以下文件。
※木造的小规模建筑物请在3天前申请。
◆共同(1份提交)
1 | 中间检查受理检查表 |
---|---|
2 | 中间检查申请书 |
3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12条第5项(工程监理、工程状况)报告书(检查表)(注1) |
4 | 委托书(注2) |
5 | 建筑师执照的复印件(注3) |
6 | 施工状况照片(工程监理者签名盖章,进入拍摄日期) |
◆施工状况照片制作上的注意事项
施工状况照片在建筑基准法第7条之5(检查的特例)适用时是必要的。请参考下表,提交屋顶小屋组工程结束时(3处以上)、结构耐力上主要的轴组或耐力壁的工程结束时(3处以上)、基础的配置工程结束时(3处以上)的合计10张左右的照片(远景和细节的摘录等)。
无 | 屋顶小屋组工程结束时 | 结构耐力上主要的轴组或 耐力壁工程结束时 | 基础配置工程结束时 |
---|---|---|---|
木造 | 小屋梁、位数、垂木、正房、 及火打材等的装置 或者其他接合部 | 柱子、横架材及筋、 或者其他耐力壁的装置 其他接合部 | 主要底盘及梁的钢筋部分 |
S造 | 柱子、梁的构造、 或者其他接合部 | 柱子、梁、钢骨刀片的构造、 或者其他接合部 | 主要底盘及梁的钢筋部分 |
RC造 | 平房的屋顶版、柱子、 梁的配筋、钢筋部分 | 柱子、梁、墙壁、地板的配置、钢筋部分 | 主要底盘及梁的钢筋部分 |
另外,提交照片的底纸请活用建筑指导课HP的“格式下载”的“7.中间检查时提交的东西”上刊登的样式。
关于中间检查后进行的工程部分,请在完成检查申请时提交照片。
◆只有符合条件的工程时(没有特别记载的提交1份)
号码 | 工程内容 | 文件 | |
---|---|---|---|
7 | 杭工程 | 桩工程施工结果报告书(注4) | |
8 | RC造、PC造、SRC造3层以上或500m2以上建筑物的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果报告书(注4) | |
9 | SRC造的3层以上或500m2以上建筑物的钢骨建筑方法工程 | 钢骨工程的施工结果报告书(注4) | |
10 | 小规模建筑物(木造,层数2以下且500m2以下的建筑物或非木造建筑层数1且200m2以下的建筑物) | 传统轴组施工法 | 建筑物基础结构方法报告书 |
11 | 明示了耐力壁、五金的位置及种类以及通柱位置的图书 | ||
12 | 以下图书在不适用检查特例的情况下提交。 (1)壁量计算书・1/4平衡计算 (2)接头、接口的构造检讨书 | ||
13 | 框架墙工法 | 建筑物基础结构方法报告书 | |
14 | 明示了耐力壁的位置及种类的图书 | ||
15 | 以下图书在不适用检查特例的情况下提交。 (1)壁量计算书 (2)40平方米区划线图 | ||
16 | 非木造 | 基础伏图及结构详细图 | |
17 | 有轻微变更时(正副一份)(注5)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12条第5项的计划变更报告 | |
18 | 变更图纸(注6) | ||
19 | 关于变更部分的说明书、认定书等 |
◆小规模建筑物需要另外提交的文件(1份)
符合以下项目时,有可能需要提交报告书。
21 | 基础的提高、立下、地下车库等的配置图及施工状况照片 |
---|---|
22 | 拥壁的配筋图及施工状况照片 (申请工作物的部分(超过2m)请提交检查完毕证的复印件。) |
23 | 地基改良、桩施工状况报告书 |
(2)中间检查的注意事项
- 金属的取法
- 条理模式表(Excel:260KB)
(准备了根据告示规定的条理配置的模式表和根据N值计算的筋配置模式表。)
(1)检查时间
检查日前一天的下午一定要给建筑指导课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时间。
- 建筑指导课指导担当TEL:045-671-4531
- 中间检查合格证由指导负责人颁发。
- 供水装置工程完成报告需要中间检查合格证。
请在完成检查预定日的2周前到10天前打电话预约检查。
- 预约电话号码:建筑指导课指导担当TEL:045-671-4531
(1)必要材料
请在检查日的7天前到前一天提交以下文件。
◆共同(1份提交)
1 | 完成检查受理检查表 |
---|---|
2 | 完成检查申请书 |
3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12条第5项(工程监理、工程状况)报告书(检查表)(注1) |
4 | 委托书(注2) |
5 | 建筑师执照的复印件(注3) |
6 | 施工状况照片(工程监理者签名盖章,进入拍摄日期) |
关于“6.施工状况照片(工程监理者的签名盖章、进入摄影日期的照片)”,请参考“3.中间检查申请”中的(1)必要材料“(施工状况照片制作上的注意事项)”。
◆只有符合条件的工程时(没有特别记载的提交1份)
号码 | 工程内容 | 文件 | |
---|---|---|---|
7 | 杭工程 | 桩工程施工结果报告书(注7) | |
8 | RC造、PC造、SRC造3层以上或500m2以上建筑物的混凝土工程 | 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果报告书(注7) | |
9 | SRC造的3层以上或500m2以上建筑物的钢骨建筑方法工程 | 钢骨工程的施工结果报告书(注7) | |
10 | 住宅系用途区域内占地面积500m2以上的建筑工程 | 绿化设施检查表 | |
11 | 没有中间检查的情况下的小规模建筑物(木造层数2以下且500m2以下的建筑物或非木造建筑层数1且200m2以下的建筑物) | 传统轴组施工法 | 建筑物基础结构方法报告书 |
12 | 以下图书在不适用检查特例的情况下提交。 (1)明示了耐力壁、五金的位置及种类以及通柱位置的图书 (2)壁量计算书・1/4平衡计算 (3)接头、接口的构造检讨书 | ||
13 | 框架墙工法 | 建筑物基础结构方法报告书 | |
14 | 以下图书在不适用检查特例的情况下提交。 (1)明示了耐力壁的位置及种类的图书 (2)壁量计算书 (3)40平方米区划线图 | ||
15 | 非木造 | 建筑物基础结构方法报告书 | |
16 | 有轻微变更时(正副一份)(注5)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12条第5项的计划变更报告 | |
17 | 变更图纸(注6) | ||
18 | 关于变更部分的说明书、认定书等 |
◆小规模建筑物需要另外提交的文件(1份)
符合以下项目时,有可能需要提交报告书。
19 | 基础的提高、立下、地下车库等的配置图及施工状况照片 |
---|---|
20 | 拥壁的配筋图及施工状况照片 (申请工作物的部分(超过2m)请提交检查完毕证的复印件。) |
21 | 地基改良、桩施工状况报告书 |
(1)检查时间
检查日前一天的下午一定要给建筑指导课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时间。
- 建筑指导课指导担当TEL:045-671-4531
(2)完成检查的注意事项
- 完成检查时,关于建筑基准相关规定,各检查的检查完毕证的复印件(例如:消防检查、住宅用地建设、开发相关的检查、升降机的检查等)在完成检查申请时未提交的情况下,请提交。
- 绿化区域制度完成检查
- 关于雅致住宅
- 检查完毕证由指导负责人交付。
≪中间检查一次的情况≫
请从“轴组施工法(2层建筑)”“框架施工法(2层建筑)”“认证建筑物”“钢筋混凝土造”“钢筋造”中提出相应的建筑和“基础工程”。
≪中间检查有两次以上的情况≫
第一次是“基础工程”,第二次以后是在之前的中间检查之后施工的部分,请从“基础工程”“轴组施工法(3层建筑)”“框架施工法(3层建筑)”“钢筋混凝土造”“钢骨造”中提交相应的工程。
仅在由代理人申请检查时提交(在确认申请时提交记载了委托给代理人的委托书的情况下,复印件也可以)。
只有设计者和工程监理者是建筑师,与之前的申请不同的情况下提交(通过建筑师数据库的阅览等可以确认的情况是不需要的)。
只在申请中间检查时工程完成的部分(剩下的部分请在完成检查申请之前提交)
事前提交的情况是不需要的。
请在变更后的图纸上用红笔填写变更前的内容,或者提交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图纸。如果包含配置图的变更,请提交建筑计划概要书第3面变更后的内容。
请在之前的中间检查之后提交施工的部分。
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指导课
电话:045-671-4531
电话:045-671-4531
传真:045-68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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