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中高层建筑条例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2日

通知


・【预计结束】从防止感染扩大的观点出发,目前,横滨市中高层建筑物等建筑及开发事业相关的居住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以下称中高层建筑物条例)的手续,在资料投寄后,可以通过电话进行说明对应,但2023年5月31日结束(【预计结束)】关于中高层建筑物条例的手续(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相关说明方法的结束)
2023年6月1日以后进行说明的计划(分发说明图书的项目),请按照手续指南中记载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手续指南4向附近居民等的计划说明【条例第11条】(PDF:1,309KB))

新到的信息

  • 修改了部分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手续指南。与此同时,条例相关集也进行了部分修订。(R3.4.1)
  • 部分修订了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概要。(R6.4.2)

目的

关于横滨市中高层建筑物等建筑及开发事业相关的居住环境保护等的条例(以下称为“中高层建筑物条例”)中,规定了建筑主等应考虑的事项、建筑、解体工程计划的周知手续及纠纷调整(斡旋、调停)目的是保持良好的近邻关系,保护和形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概要(窗口发放小册子)(PDF:750KB)

对象建筑物

根据用途地区和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成为中高层建筑物条例的对象。详细内容请参照3手续的指南(2)对象建筑物(PDF:269KB)

中高层建筑

居住系地区

  • 高度超过10米的
  • 斜面地建筑物中最低的地基面高度超过10米的建筑(不包括总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独门住宅)

非居住系地区

高度超过15米的

大规模建筑物

居住系地区
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建筑(不包括属于中高层建筑)

特定用途建筑物

居住系地区
  • 旅馆
  • 酒店
  • 卡拉OK包厢等
居住系地区及近邻商业区、准工业区
弹珠屋

手续概要

计划的周知

建筑主在申请建筑确认之前,在地基上设置标识公开计划,向居民说明建筑计划(解体工程计划)的概要。详情请参照3手续的指南(1)手续流程(PDF:516KB)

纠纷调整

关于中高层建筑物等建筑的近邻间的问题,当事者双方协商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市长提出斡旋、调停的申请。详情请参照3步骤的指南(8)纠纷调整制度(PDF:873KB)
关联链接:关于纠纷调整制度

提交文件

建筑主的关怀事项

建筑主和设计者们将制定建筑计划时的考虑事项的想法和事例作为建筑主的关怀等的指导方针(PDF:602KB)进行了总结。

条例关系集

常见的问题

Q
工作物(机械式停车场、天线等)是中高层建筑物条例的对象吗。
A

中高层建筑条例在建筑建筑物时需要办理手续,所以工作物不属于条例的对象。对象建筑物请参照3个手续的指南(2)对象建筑物(PDF:269KB)

Q
拆除建筑物,需要设置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标识吗。
A

在设置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标识后,进行解体工程时,需要设置解体工程的标识和说明,但是在标识设置前进行解体工程的话是不需要的。另外,只有拆解工程的情况下,也不需要办理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手续。

Q
标识在哪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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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信息咨询课

电话:045-671-2350

电话:045-671-2350

传真:045-550-4102

电子邮件地址:kc-jssodan@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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