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工程排水(向河川、海域排水)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1.建设工程中排水的申报

 因建设工程而产生的排水(以下称为“工程排水”。)直接排放到公共用水区域时,进行该工程的经营者(原承包单位等)必须根据横滨市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以下称为“条例”)第105条进行申报。
 工程排水量在10m3/天以上的工程

 另外,根据横滨市下水道条例第17条第5项申请公共下水道临时使用许可的建设工程,不需要提交条例第105条的申报。请确认公共下水道排出的情况,并向土木事务所办理许可申请手续。

 详细内容请参阅工程排水申报的指南(PDF:1398KB)

2.申报内容

1.进行排工程排水的工程时(条例第105条相关(外部网站))

 工程排水申报书(第23号样式)word版(word:14KB)PDF版(PDF:63KB)
 请在工程排水开始排出的30天前申报。
 此外,该申报可以在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外部网站)上进行。

【申报内容】
 (1)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及法人代表的姓名
 (2)建设工程的场所
 (3)工程概要
 (4)其他规则规定的事项(施工期间、工程排水的污染状态及量、工程排水的处理方法、工程排水的排放系统)
 
2.变更时(条例第106条关系(外部网站))

 工程排水变更申报书(第24号样式)word版(word:14KB)PDF版(PDF:9KB)
 上述1.(2)要变更~(4)的事项时,请在变更日的30天前,以及1.(1)的事项变更时,请在变更后30天内提交。
 此外,该申报可以在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外部网站)上进行。


3.工程排水的排放完成时(条例第107条关系(外部网站))

 工程排水完成申报书(第25号样式)word版(word:14KB)PDF版(PDF:92KB)
 工程排水的排出完成的时候,请从那天开始30天以内申报。
 此外,该申报可以在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外部网站)上进行。

 

3.其他

工程排水周知用传单

向公共下水道排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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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环境保护部水·土壤环境课水质担当

电话:045-671-2489

电话:045-671-2489

传真:045-671-2809

电子邮件地址:mk-mizu@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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