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特定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4月1日

这里是横滨市保健所健康安全部生活卫生课的网站。提供有关建筑物卫生的信息。
各种申报和咨询请到设施所在区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

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符合特定建筑物的话,其所有者、占有者等有义务按照政令规定的一定基准维持管理该特定建筑物的义务。另外,特定建筑物的所有者等,为了监督维持管理合理进行,有义务选任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人员。
另外,即使是特定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也有义务按照多数人使用或利用的建筑物环境管理基准努力维持管理。

1关于空气环境

空气环境测定
空气环境测定 1次/2个月(定期)

※在拥有空气调和设备、机械换气设备的设施每天进行2次以上的测定。
※空气调和设备:能够净化空气,调节温度、湿度和流量来供给的设备
※机械换气设备:能够净化空气,调节其流量并供给的设备

设置空气调和设备的设施管理基准(政令第2条)
1 浮游粉尘的量 空气1m3在0.15mg以下
2 一氧化碳含量 6ppm以下
3 二氧化碳含量 1000ppm以下
4 温度 18°C以上28°C以下
5 相对湿度 40%以上70%以下
6 气流 0.5m/秒以下
7 甲醛的量 空气1m3在0.1mg以下

※关于1,每1年内定期实施一次粉尘计的校准。
※机械换气设备不适用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标准。
※关于7,要完成新建、扩建、大规模的修缮、大规模的改装,从该建筑物开始使用的时间开始到最近的6月1日到9月30日之间进行一次测定。

2关于空气调和设备(冷却塔、加湿器等)

  • 供给的水必须符合自来水法第4条规定的水质基准。
关于空气调和设备内的排水接收、冷却塔及加湿装置
污染状况的检查 使用开始及使用期间中的一个月内一次
清扫及换水 根据需要实施

※即使使用时间短,也要在一年内定期进行一次定期清扫。

  • 一年内定期清扫一次冷却水管。

3关于提供饮用水及生活用水(包括中央循环式热水)的情况

关于供水的卫生必要措施
游离余氯的测定 1次/7天(0.1ppm以上)
蓄水槽及蓄水槽的清扫 1次/1年(定期)

※结合余氯应保持在0.4ppm以上。
※供给的水有被病原生物显著污染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有大量含有被病原生物污染的生物或物质的危险,则供水栓中水中含有的游离余氯要达到0.2ppm(结合余氯的情况下为1.5ppm)以上。
※该供给热水设备的维护管理进行了适当的(返回管的温度确认等),并且,末端的供水栓中该水的水温保持在55°C以上的情况下,可以省略水质检查中关于游离余氯的含量的水质检查。
※蓄水槽是指受水槽、高置水槽等。
※关于蓄水槽的清扫,根据设备的状况清扫方法等有所不同,但应尽可能用与蓄水槽清扫同样的方法进行。另外,对于在密闭式等场合不能使用与蓄水槽清扫作业同样方法的设备,最好根据情况实施方法。另外,对于无法清扫的设备,请进行通排水等清洗行为。

  • 水质检查(设置仅以自来水或专用自来水供应的水为水源的受水槽的情况及中央循环式热水)
6个月内1次(*的项目在1年内可省略1次)
水质检查项目 标准值 水质检查项目 标准值
一般细菌 100个/mL以下 氯化物离子 200mg/L以下
大肠菌 未检测 蒸发残留物* 500mg/L以下
铅及其化合物* 0.01mg/L以下 有机物(全有机碳(TOC)的量) 3mg/L以下
硝酸态氮及亚硝酸态氮 10mg/L以下 pH值 5.8以上8.6以下
亚硝酸态氮 0.04mg/l以下 异常
锌及其化合物* 1.0mg/L以下 臭气 异常
铁及其化合物* 0.3mg/L以下 色度 5度以下
铜及其化合物* 1.0mg/L以下 浊度 2度以下

※检查结果符合标准的情况下,下次检查中*印的项目可减少次数

从6月1日到9月30日一次
水质检查项目 标准值 水质检查项目 标准值
氯酸 0.6mg/L以下 溴酸 0.01mg/L以下
氰化物离子及氯化氰 0.01mg/L以下 三卤甲烷(克洛哥尔摩)
氯甲烷、溴化甲烷及
溴化物浓度的总和)
0.1mg/L以下
氯醋酸 0.02mg/L以下 三氯醋酸 0.03mg/L以下
克洛哥尔摩 0.06mg/L以下 青霉素甲烷 0.03mg/L以下
二氯醋酸 0.03mg/L以下 布罗莫霍尔姆 0.09mg/L以下
二溴化物氯甲烷 0.1mg/L以下 甲醛 0.08mg/L以下

※中央循环式热水在一年内实施一次。

4关于杂用水

杂用水是指用于洒水、水景、清扫、水洗厕所的水(使用自来水时除外)。

关于供水的卫生必要措施
游离余氯的测定 1次/7天(0.1ppm以上)
pH值 1回/7日(5.8以上8.6以下)
臭气 1次/7日(不异常)
外观 1次/7日(几乎无色透明)

※结合余氯应保持在0.4ppm以上。
※供给的水有被病原生物显著污染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有大量含有被病原生物污染的生物或物质的危险,则供水栓中水中含有的游离余氯要达到0.2ppm(结合余氯的情况下为1.5ppm)以上。
※洒水、水景、清扫用的水,不要将含有尿液的水作为原水使用。

水质检查(每两个月内定期实施一次)
大肠菌 未检测
浊度 2度以下

※关于浊度,应实施洒水、水景、清扫用的水。

杂用水槽的清扫
杂用水槽的检查及清扫 根据定期检查情况定期进行清扫

5关于排水设备

排水设备
污水槽等的清扫 1次/6个月以内(定期)

※污水槽等是指污水槽、杂排水槽、阻集器等。

6关于清扫

关于清扫
设施的大扫除 1次/6个月以内(定期)

※所谓设施的大扫除,除了日常清扫以外,作为统一进行的清扫,指照明器具、换气口、墙面以及高处的除尘、废弃物处理系统的检查清扫等。

7关于老鼠等的防治

关于老鼠等的防治
老鼠等的生活调查、防止措施、效果判定 1次/6个月以内(定期)

※关于老鼠等的发生场所、栖息地及侵入路径以及老鼠等造成的受害情况,每6个月内进行一次统一调查,根据该调查的结果,为了防止老鼠等的发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另外,对于处理食品的区域以及排水池、阻集器及废弃物的保管设备周边等特别容易发生老鼠等的地方,每2个月内调查一次其生存状况等,根据需要采取防止发生的措施。

8关于账簿文件的备置

关于建筑物所有者等必须具备的账簿文件
账簿文件的种类 保存期间

记载了空气环境的调整、供水及排水的管理、清扫以及老鼠等的防除状况(包括关于这些措施的测定或检查的结果以及设备的检查及整备状况)的账簿文件

五年
平面图及截面图及维护管理相关设备的配置及系统的图纸 永年
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人员兼任2个以上的特定建筑物时,特定建筑物所有者等确认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执行没有障碍的结果(听取特定建筑物维持管理权原者的意见时,包括该意见的内容。)的文件 该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人员同时兼任两栋以上特定建筑物的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人员期间
记载了其他维护管理相关环境卫生上必要事项的账簿文件 五年

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生活卫生课

电话:045-671-2456

电话:045-671-2456

传真:045-641-6074

电子邮件地址:ir-seikatsueisei@city.yokohama.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967-71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