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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管理组合理事后想知道的事情

最终更新日2024年3月15日

管理组合的组织和作用

管理组合组织
管理组合的组织和作用

总会

大会是管理组合最高决策机构,被定位为区分所有法规定的“集会”。

总会有每年必须召集一次的“通常大会(定期大会)”和根据需要随时召集的“临时大会”。

除了理事、监事的选任、决算等事业报告及预算等事业计划外,签订管理委托合同、实施计划修缮工程、制定长期修缮计划、变更等与管理组合业务相关的重要事项需要大会决议

理事会


董事等的主要作用

理事会的作用是理事长执行具体业务时的决策机构

理事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分担管理组合的业务。理事长、副理事长及会计担当理事等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任。

理事会将审议并决定收支结算、收支预算案等事业报告、事业计划案、管理规约的制定、变更、废止相关方案等在大会上提出的议案。此外,还将审议和决定管理规约中规定的批准事项等。

管理规章

管理组合制定的关于公寓管理运营的规则是“管理规约”。
在建筑物中共同生活的公寓里,有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维持良好的共同生活和公寓的秩序,需要区分所有者全体团结一致,自主地制定规则。
国土交通省为了成为公寓制定管理规约时的参考,制定了“公寓标准管理规约”作为管理规约的标准模型。
国土交通省《公寓标准管理规约》的页面(外部网站)

【动画】管理组合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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