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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麦工厂公园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排除的用地
- 如果在事先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未来・东神奈川临海部推进课(045-671-385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60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191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用途)
第6条协议区域内的建筑物为以生产为目的的设施和附带的事务所、仓库等。但是,第12条规定的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主要结构)
第7条建筑物的主要构造部采用不燃材料制造。但是,建筑物的总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仓库及其他附属建筑物不受此限制。
(用地)
第8条建筑物的用地必须按照以下各号所示的标准设置绿地,并努力进行良好的管理。
(1)根据建筑物占地面积,设置以下比例的绿地。
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其面积的百分之十五以上
i建筑物占地面积不满1000平方米时,其面积的百分之十以上
(2)沿着建筑物用地接触的道路,区域图所示的范围必须作为绿地带。但是,进入用地的道路不在此限。另外,根据本号规定设置的绿地带应包含在前一期的绿地内。
可设置在2区域图所示的绿地带上的如下所示。
门柱或门
李电线杆
路灯
布局企业的公司名称用看板,其显示面积在1平方米以下的
o第12条规定的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认可的
3在道路边界侧设置栅栏的情况下,沿着区域图所示的绿地带设置在地基一侧。
(建筑物外墙等的位置)
第9条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边界线的距离,主要地方道东京大师横滨线沿线必须在2米以上,其他道路及切角部分必须在1米以上。
(设计)
第10条建筑物的设计应努力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公害防止设备)
第11条在用地内,应设置防止噪音、振动、污水、废液、煤烟、粉尘、气体、臭气等公害所需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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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市中心活性化推进部未来・东神奈川临海部推进课
电话:045-671-3857
电话:045-671-3857
传真:045-65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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