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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岩井,东芝,三泽住宅地区建筑协定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定区域)
建筑协定地区
建筑协定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可能会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是?
- 被认可的建筑协定区域图(PDF:45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者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1295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限制概要(摘录协议书)
(建筑物等相关标准)
第8条前条规定的协定区域内建筑物的地基、位置、用途、形态等,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用地)
(1) 一个区划的宅地不能分割利用。
(2) 缔结协定时的地基不能根据切土、填土来变更。但是,建筑附属于建筑物的车库而进行的切土,不在此限。
(位置)
(3)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边界线的距离在1米以上。但是,符合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5条之5的规定及建筑物所属的车库不受此限制。
(用途)
(4) 建筑物的用途为1户住宅专用住宅。但是,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认可的不在此限。
(形态)
(5) 建筑物的层数除地层外,应在2以下。
(6) 建筑物的高度和屋檐的高度,不超过地面9米和6.5米。
(7) 篱笆或栗子网,以及其他类似开放性的东西。
(8) 不能设置广告物及室外工作物。但是,公益上必要的东西,运营委员会与横滨市协商后认可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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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地域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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