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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景观形成历史性建筑物
最终更新日2024年9月25日
在横滨市,作为推进有魅力的都市景观创造的基础上,作为能够指定特别重要的历史建筑物的制度,2013年12月修改了横滨市有魅力的都市景观创造条例(景观条例)的一部分,新设了“特定景观形成历史性建筑物”制度。
本制度充分利用历史景观的魅力,推进对文化、观光设施、饮食店等城市魅力提高和有助于创造活力的设施的利用。
历史性建筑物,如果伴随着用途的变更而进行大规模的改修等的话,符合建筑基准法成为课题的情况很多。
根据本制度的指定,得到建筑审查会的同意,可以将建筑基准法排除在适用范围内,在保留历史建筑物价值的情况下,进行平衡的保全和利用的讨论。
“特定景观形成历史性建筑物”制度的概略(PDF:339KB)
指定一览表
第1号
旧圆通寺客殿(旧木村家住宅主屋)
主屋(东侧外观)
名称 | 旧圆通寺客殿(旧木村家住宅主屋) |
---|---|
所在地 | 金泽区濑户20番3号 |
种类 | 古民家 |
设计施工 | 不详 |
结构・规模 | 木造平房建筑/寄栋造/茅草葺/位数5.5间/梁间5.5间 妻子侧有2.5间×2.0间式台付 |
建筑年 | 江户时代后期 |
基于活用历史的城市建设纲要 横滨市认定历史性建筑物的认定年月日 |
1997年3月6日 |
基于景观条例 特定景观形成历史建筑物的指定日期 |
2016年2月25日 |
第2号
旧藤本家住宅主屋及东屋
主屋(南侧外观)
记者发表资料(2016年11月15日)(PDF:1,277KB)
名称 | 旧藤本家住宅主屋及东屋 |
---|---|
所在地 | 鹤见区马场二丁目922番地 |
种类 | 古民家 |
设计施工 | 不详 |
结构・规模 | 主屋:木造平房建筑/寄栋造/茅草葺/149平方米(45坪) 东屋:木造平房建筑/寄栋造/茅草葺/23平方米(7坪) |
建筑年 | 主屋:江户时代末期~明治初期 |
基于活用历史的城市建设纲要 横滨市认定历史性建筑物的认定年月日 |
1992年1月31日 |
基于景观条例 特定景观形成历史建筑物的指定日期 |
2016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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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景观调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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