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获得特例批准的停车场(用地外停车场等)的定期报告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2日

【试行(结束)】电子申请申报系统的报告(期间限定)

2023年10月20日,向作为报告对象的停车场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发送了关于定期报告的介绍文件。
为了推进手续的电子化和效率化,正如发送的文件中所介绍的那样,只在下一个期间试行通过“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接受报告书,从2023年11月13日(周一)到2023年11月21日(周二)实施。
※1 2023年11月21日(周二)结束了系统接受报告书的试行。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以后,系统不能提交(原则上包括因不完备的修正而再次提交)。
   不完备的确认在期限前或期限以后的情况下,赶不上系统的提交期限时,麻烦您通过窗口或邮寄再次提交。
※关于2024年度以后的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的提交,将根据这次的试行结果进行讨论。

定期报告制度的概要

 横滨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第10条第5项的规定,获得特例批准的停车场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根据条例第12条之2以及条例实施规则第8条,通过第8号样式的定期报告书向市长报告接受特例批准而设置的停车场的维护管理情况。

定期报告对象的停车场

 根据条例第10条第1项至第4项的规定设置的停车场(※)中,关于产生该停车场附加义务的建筑物,2007年12月2日以后开始施工。

 ※ (例)用地外停车场(条例第10条第1项)、共同停车场(条例第10条第2项)、共同装卸停车场(条例第10条第4项)等

定期报告期限

 定期报告的期限如下:
 (1) 工程完成时
    建筑物工程完成后(迅速)
 (2) 工程完成年度的下一年度以后
    每年一次(报告时间没有规定)
    ※ 面向没有提交定期报告书的人,每年10月左右都会邮寄委托书。

定期报告书的格式

 请从下面的链接下载定期报告书(第8号样式),填写必要事项并提交。
 在填写必要事项时,除了记载例外,请参考根据条例第10条第5项的规定向建筑局市区建筑课提交的“附加义务停车设施等(设置、变更)特例批准申请书”(第3号样式)的副本等。
 另外,在产生该停车场附加义务的建筑物的所有者和该停车场的管理者不同的情况下,更新了基于条例第10条第5项的规定的特例批准申请时附加的合同书等的情况下,请作为参考资料附上该合同的复印件。

定期报告书的提交处

横滨市都市整备局都市交通课停车场担当
所在地: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的10市政厅大楼29楼
电话:045-671-3853
※ 与横滨市停车场条例的各种申报窗口建筑局市区建筑课不同,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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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都市交通部都市交通课

电话:045-671-3853

电话:045-671-3853

传真:045-663-3415

电子邮件地址:tb-parking@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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