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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因灾害而受灾时的市税减免等

最终更新日期2020年6月11日

因灾害而受灾的人,关于市税,根据受害程度有可能会受到减免等措施。另外,因灾害而受灾,无法暂时缴纳市税的人,有可能会对市税缓征等措施。详情请向负责窗口咨询。
※都需要申请。

市税减免等

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的减免

因灾害而拥有的土地、房屋、折旧资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根据受害程度,有可能采取减轻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负担的减免措施。
关于土地、房屋的详细内容,请看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减免页面
关于折旧资产的详情,请参阅折旧资产的页面

土地、房屋、摊销资产
减免对象 减免的税额
因灾害而遭受10分之5以上损失的情况 灾害后交货期的全额
因灾害而遭受10分之2以上损失的情况 灾害后交货期的十分之五
因灾害而遭受十分之一以上损失的情况 灾害后交货期的十分之二的金额

【咨询】关于土地、房屋,区税务课(土地、房屋负责人)
      折旧资产方面,横滨市摊销资产中心045-671-4384

关于农地的土地
减免对象 减免的税额
年产量与平均收获量相比,低于10分之5以下的农田 灾害后交货期的全额
年产量与平均收获量相比,低于10分之7以下的农田 灾害后交货期的十分之五
年产量与平均收获量相比,低于10分之8以下的农田 灾害后交货期的十分之三的金额

【咨询】区税务课(土地负责部门)

减轻受灾住宅用地相关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措施

对于因灾害而丢失的住宅用地所使用的土地,有可能在受灾年度的下一年度、下一年度之前适用住宅用地的特例。
【咨询】区税务课(土地负责部门)

个人市县民税减免

因灾害,住宅或家产的十分之三以上被灭失、损毁或死亡或生死不明的情况下,成为残疾人的情况下,根据情况有可能受到减轻市民税(包括县民税)负担的减免措施。
详细内容请看关于市民税和县民税减免的页面
【咨询】区税务课(市民税负责部门)

事业所税的减免

由于灾害,在事业所用房屋中进行的事业被认定停止了15天以上的情况下,关于用于该停止事业的事业所用房屋的地板面积相当部分,根据事业的休止期间,有可能会被减免事业所税的资产比例。
详细内容请看事业所税的页面
【咨询】财政局法人征税课(事业所税担当)045-671-4491

减免滞纳金

因灾害而受灾,被认定有不得已的情况时(包括特别征收义务人),有可能会被减免滞纳金。
【咨询】区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市外所在的特别征收义务者为财政局纳税管理课(滞纳整理担当)045-671-3764

延长缴纳期限

因灾害及其他不得已的理由难以在缴纳期限前进行缴纳等行为时,有可能延长缴纳期限。
【咨询】区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市外所在的特别征收义务者为财政局纳税管理课(滞纳整理担当)045-671-3764
详情请看延长缴纳期限的页面

※除此之外,申报、申请、请求等文件的提交(与审查请求有关的除外)的期限,有可以延长的情况。

市税延期制度

延期征收

因灾害而受灾,市税一时无法纳税的情况(包括特别征收义务人),有可能会被延期征收。
【咨询】区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市外所在的特别征收义务者为财政局纳税管理课(滞纳整理担当)045-671-3764
详细内容请看延期征收的页面

延期换价

因灾害而受灾,暂时缴纳市税,有可能使该事业难以继续或维持生活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延期换价。
【咨询】区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市外所在的特别征收义务者为财政局纳税管理课(滞纳整理担当)045-671-3764
详细内容请看延期换价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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