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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申报书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16日

申报的人、能做的人

亲属・同居者

申报期间

自得知死亡事实之日起(包括当天)7天内(在国外死亡时,从得知事实之日起3个月以内)
※第7天是区政府闭厅日的时候,第二天开厅日是申报期间的最后一天。

必要的东西

死亡申报书
记载例请看法务省主页(外部网站)

受理窗口

请向以下任意一个区政府(市区町村)申报

  • 死亡地
  • 死亡者的籍贯
  • 申报人所在地(地址地)

各区政府户籍课

从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午8点45分到下午5点
第二、第四个星期六上午9点到中午
※节假日、年末年初的休息时间除外
关于第二、第四个星期六区政府窗口开放

各区政府夜间休息日受理窗口

夜间、假日等户籍课窗口的受理时间以外

注意事项

这个时间段,受理后不能马上确认内容,所以可以寄存。第二天开厅日以后,负责户籍的职员确认内容,如果没有不完备的话可以追溯到受理日受理,提交死亡申报书的日期是户籍记载的“申报日”。

关于火埋葬许可申请书

进行火葬等时,请和死亡申报书一起提交火埋葬许可申请书。
※火葬等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死亡申报书已经申报完毕。

死亡登记后遗属办理的各种手续

手续指南(网络服务)

死亡后的手续指南

通过回答多个问题,登载了遗属办理的手续和必要携带物品的网络服务,请使用。
手续指南(后悔):身边的人去世时的手续介绍(网络服务)
关于各手续的详情,请咨询家属去世时的手续一览表中记载的负责课。

吊唁窗口(仅限鹤见区、濑谷区)

以鹤见区政府、濑谷区政府为模型区,试行设置了帮助您介绍必要手续和制作申请书的“吊唁窗口”。
可以使用的人是去世时在鹤见区、濑谷区各有居民登记的人的遗属。
详情请确认“关于吊唁窗口”的页面

注意事项

在需要向其他市区町村或其他机关咨询的死亡申报书,咨询处关门了,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将作为寄存处理。第二天开厅日再次进行询问,如果能确认的话可以追溯到受理日受理,提交死亡申报书的日期是户籍记载的“申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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