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改葬(遗骨移动)的手续
将已经埋藏、收藏的遗骨等移到其他墓地、骨灰堂叫做“改葬”。改葬需要按照《墓地、埋葬等相关法律(墓葬法)》的规定办理手续。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25日
申报的人、能做的人
打算改葬的人
主要的手续和流程、必要的东西
现在,以从埋藏、收藏的墓地等向新墓地等改葬遗骨的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1.决定新埋葬、收藏的墓地
决定重新购买墓地等改葬地点。
2.获得“改葬许可申请书”
申请改葬许可的地方是有现在墓地等的市区町村政府。
横滨市有现在的墓地等的情况下,可以用以下方法取得样式。
- 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服务的页面(外部网站)下载(打印)
- 在市内各区政府的户籍课发放
3.接受“埋藏证明”
从现在的墓地等管理者处领取“埋藏证明”。
通常,埋藏证明由墓地的管理者在改葬许可申请书的规定栏中证明。(墓地管理者规定的样式也可以)
注意事项
- 为了确认现在的墓地使用者,有时需要“墓地使用许可证”等。
- 墓地使用者和申请者不同的情况下,需要墓地使用者制作的委任状和承诺书等。
- 发行埋藏证明有时需要手续费。请向墓地管理者确认。
4.申请改葬许可
办理手续所需物品(向横滨市申请时)
- 2、3取得的改葬许可申请书(包括“埋藏证明”)
- (墓地使用者与申请者不同的情况)墓地使用者的委任状或承诺书
申请方法
在窗口申请时
请带上上述必要的东西到现在墓地等所在的市区町村政府(横滨市的话是区政府户籍课)申请,领取“改葬许可证”。
邮寄申请的情况
请向现在墓地等所在的区政府户籍课户籍负责部门邮寄以下内容
- 上述“手续所需物品”(请务必在改葬许可申请书上写明白天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 写有地址并贴上邮票的回信信封
改葬许可证的费用(手续费)
免费
5.遗骨取出
向现在的墓地等管理者出示改葬许可证,取出遗骨(此时,不交付改葬许可证。新的墓地是必要的)
6.埋葬在新墓地等处
可以向新墓地等管理者提交改葬许可证,埋葬、收藏遗骨。
注意事项
有时需要新墓地的“墓地使用许可证”等和“埋葬申请”(管理者规定的样式)。请事先向新墓地的管理者确认。
手续以外的重要事项
这里说明的是一般的程序。
除此之外,根据地域的风俗习惯和墓碑的限制等墓地管理者的规定等,建议事先调查遗骨被埋藏的地域和墓地管理者,以及新墓地的管理者和地域的信息。
另外,在开始办理手续之前,需要在亲属内部进行协商。
横滨市的受理窗口
各区政府户籍课
从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午8点45分到下午5点
第二、第四个星期六上午9点到中午
※节假日、年末年初的休息时间除外
关于第二、第四个星期六区政府窗口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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