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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接受港南区课税部分】关于市税缴纳书的再发行(电子申请)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9日
关于市税缴纳书丢失的情况等
- 自2022年10月20日起,“横滨市电子申请系统【只受理港南区课税部分】市税缴纳书再发行业务(外部网站)”中,受理港南区课税部分(定期课税部分)的市县民税(普通征收)、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黄照牌汽车税的市税缴纳书的再发行。
- 在电子申请系统中,仅限于纳税者本人或与纳税者一起生活的同居亲属。
- 过了缴纳期限的下一个月20日以后的话,电子申请系统无法受理,麻烦您打电话咨询。另外,缴纳书将发给纳税者本人并发送到住民票的地址地区。
- 其他的东西,请打电话联系区政府。(港南区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045-847-8371)
注释
- 港南区课税部分以外的市税缴纳书的再发行,请联系征税的各区政府。
- 第一次使用横滨市电子申请系统的话,需要用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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