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Q

请告诉我建筑基准法上的道路是什么。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17日

A

在建筑基准法中,原则上建筑物的地基与“道路”相接2米以上的话,就不能建造建筑物。这个“道路”是指以下的东西。

(1)公路宽度在4m以上的
(2)根据都市计划法和土地区划整理法等法律制定的宽度在4m以上的东西
(3)建筑基准法施行时(1950年11月23日)宽度在4m以上的建筑
(4)指定道路位置,宽度在4m以上的
(5)现在,宽度不满4米,建筑基准法实施时(1950年11月23日)沿着这条路,房屋鳞次栉比的宽度在1.8米以上(通称“2项道路”)

※是否可以建造建筑物的道路,可以在市的主页(行政地图信息提供系统)(外部网站)上检索。详情请咨询建筑局建筑指导课指导负责人。

咨询处
建筑局建筑指导课指导担当
电话号码:045-671-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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