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排水设备事务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1月10日
1排水设备等的计划确认申请书的附加材料
向各区土木事务所提交的《排水设备(水洗厕所改造)计划确认申请书》(以下简称“计划确认申请书”)中附加的图书大致如下。另外,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横滨市排水设备要览(2006年度修订版)》(P2-1等)。
(1)排水面积及排水人口的情况
附件资料 | 缩尺 | 区分 | ||
---|---|---|---|---|
排水人口 不到1000人 | 排水人口 1000人以上 | |||
排水面积 不到400平方米 | 排水面积 400多平方米 排水面积 不到1500平方米 | 排水面积 1500平方米以上 | ||
附近的示意图 (指南图) | 适当(明确附近一般目标物(公交车站、桥、派出所、学校等)的路线)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配置图(平面图) | 原则上是400分之1以上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纵贯面图 | 横与配置图相同。 纵向是横10倍以上 | 必要 | 必要 | 必要 |
排水面积 区划割平面图 | 以配置图为准。 | 不要 | 必要 | 必要 |
面积等计算表 | 不符合 | 不要 | 必要 | 不要 |
流量表 | 不符合 | 不要 | 不要 | 必要 |
(2)设置地下排水槽时
(1)的区分以外,地下排水槽的构造详细图(平面图、纵剖面图)
(3)设置场所涉及开发行为等时
(1)的区分以外,开发行为等协议成立时附加的排水面积区划平面图的复印件
2可省略排水设备等的计划确认申请手续的
符合以下条件时,不需要计划确认申请手续。
- 增设或改建不到3米的排水设备时
但是,在处理区域内将掏取厕所改造成水冲便所的工程(以下称为“水洗厕所改造工程”。)净化槽新设工程、尿净化槽废止工程、除害设施设置工程伴随的排水设备的增设或改建需要计划确认申请。 - 公共下水道工程(包括私人道路对策受托下水道工程)伴随着连接而暂时连接现有排水设备时
3排水设备等的计划确认申请书的设置分类
计划确认申请书的设置分类大致如下。另外,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横滨市排水设备要览(P2-2等)。
设置区分(名称) | 工程内容 | ||
---|---|---|---|
1 | 排水设备 新建、增设、改建 | 排水设备的新建、增设、改建工程 (仅限于不伴随水洗厕所的新建、改造、废除、新设、地下排水槽、除害设施的配置等的情况。) | |
2 | 水冲便所改造 | 将掏取厕所改造成水冲厕所的工程以及与之同时进行的排水设备工程 | |
3 | 尿液净化槽废止 | 废尿净化槽直接放流工程的排水设备工程 | |
4 | 水冲便所新设 | 伴随水冲便所的新设工程的排水设备新设工程(仅限于不伴随地下排水槽、除害设施的设置等的情况。) | |
5 | 净化槽新设 | 伴随新设净化槽工程的排水设备工程(仅限于流末为暗处的一般下水道的情况。) | |
6 | 除害设施及其他 | 除害设施设置 | 根据下水道法(国土交通省的网站)(外部网站)及横滨市下水道条例,在设置特定设施及除害设施的车间或新设的事业场所进行的排水设备工程(仅限于流末为公共下水道的情况) |
地下排水槽新设 | 地下排水槽的新建工程及与之同时进行的排水设备工程(仅限于流末为公共下水道或暗处的一般下水道时。) | ||
地域共同净化槽利用地域的水洗厕所新设 | 在住宅区等地,有地域共同净化槽的地域的水洗厕所新设工程的排水设备工程(仅限于流末为公共下水道或暗处一般下水道的情况。) |
4排水设备等的计划确认申请变更手续
在收到确认后,需要变更排水区划或排水系统时,必须重新制作计划确认申请书,在该备考栏中填写当初的确认号码及变更的理由,并附上当初的计划确认申请书的副本再次接受确认。
但是,对于其他轻微的变更,可以通过修改计划确认申请书的副本事项来代替。
5排水设备等的计划确认申请书的提交注意事项
关于连接及安装管,符合以下事项时,请在申请排水设备计划确认之前,事先与土木事务所协商。
- 需要修改公路上连接的情况。
- 现有安装管的修改或管径不足的情况。
- 在公路上设置连接时。
- 连接及新设安装管时。
6排水设备等工程完成申报书的附加材料
“排水设备(水洗厕所改造)工程完成申报书”中附带的图书如下。
- 与计划确认申请书相同附近的示意图(指南图)
- 原则上是1/400以上的配置图(平面图)
本页的咨询
页面ID:313-88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