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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等自主回收相关信息
最终更新日2024年3月25日
关于食品等的自主回收信息
“神奈川县食品安全、安心确保推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食品等自主回收报告的规定,在2018年的食品卫生法及食品表示法的修改中,随着基于各自法律的食品等自主回收的申报被义务化,于2021年6月1日被删除。
关于2021年6月1日以后的食品卫生法和食品表示法的自主回收制度的详细内容,请看厚生劳动省的主页(外部网站)以及消费者厅的主页(外部网站)。
另外,关于着手的自主回收的信息,请确认食品卫生申请等系统(外部网站)。
※根据条例的自主回收全部已经提交了结束报告,现在没有公布的案件。
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食品卫生课
电话:045-671-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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