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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川、水路占用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3月8日
河川・水路占用
在河川、水路(一般下水道)以及公共下水道用地的设施和用地上,设置工作物等物件的时候,必须得到土木事务所的许可。
主要的占用物件
- 通道、桥梁
- 电线杆、电线类
- 自来水、煤气管类
- 工程用设施及工程用材料放置场
※占用费的金额由横滨市下水道条例规定,由占用物件的种类、面积、延长等决定。另外,居委会、自治会和公共机关等申请者的情况下,可以减免占用费。详情请咨询土木事务所(电话:045-781-2511)。
申请
关于占用许可的申请,请在下水道占用许可申请书(word:54KB)上填写必要事项,附上必要材料,向土木事务所提交2份。减免的情况下,请一并提交2份减免申请书(word:32KB)。
得到许可后
- 发给您许可证。发生占用费的情况下,缴纳通知书也会一并交付,请在银行等金融机关缴纳占用费。
- 占用期间最长为5年,如果继续占用的话需要更新手续。
(占用期满前由土木事务所通知。)
变更
- 变更占用物件的数量和场所时,变更申请书(word:54KB)的提交。
- 变更占用者的名义时,权利转让许可申请书(word:34KB)・地位继承报告(word:34KB)的提交。
- 根据继承和买卖等变更理由提交的文件不同,请事先商量。
废止
废止占用物件时,需要提交废止申请(word:33KB)。
申请书格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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