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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道对策受托下水道工程”及“共同排水设备工程的补助”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3月14日
横滨市铺设的下水道设施基本上以公路部分为对象。关于私人道路部分,原则上是由利用下水道的各位施工的。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申请利用“私营道路对策受托下水道工程”或“共同排水设备工程的补助”的制度利用的话,横滨市代替利用者设置下水道管道,或者对利用者进行的工程交付补助金。
制度的概要、主要的不同点如下所示。
项目 | 私道对策受托工程 | 共同排水设备受托工程 |
---|---|---|
对象房屋数 | 所有者不同的2户以上 | 所有者不同的2户以上 |
私路的宽度 | 大约1.5米以上 | 可施工宽度 |
负担金 | 无(注释1) | 工程费用的1成(注释2) |
布设管的类别 | 公共下水道管道(市所有) | 私有管(共同排水设备) |
土地权利设定 | 地上权设定 | 无 |
工程订货 | 横滨市 | 申请者 |
工程后的管道管理 | 横滨市 | 利用者 |
工程后的道路管理 | 土地所有者 | 土地所有者 |
注释1:地上权设定的分笔费用等由申请者承担
注释2:补助额度超过300万日元的情况下,超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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