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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利用公益用地(市有地)的活用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在泉区内的横滨市拥有的小规模土地(大概不到500平方米)中,没有决定使用目的的土地可以作为地区建设和市民交流的场所广泛利用。
关于使用方法等,如下所示。
项目 | 说明 |
---|---|
利用目的 | 作为地区城市建设和居民们相互交流的场所 |
利用对象 | 原则上,当地周边地区的自治会居委会和提供土地的开发区域的管理组合等地区的团体 没有地域团体的利用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于社会福利法人等公共团体和NPO等市民团体的公共活动。 |
使用费 | 原则上有偿(因使用用途而异) |
使用期间 | 不伴随建筑物的土地利用情况下的使用时间为1年 但是,使用开始日是年度中途的情况下,从使用开始日到该年度的3月末为止 伴随建筑物建设的土地利用情况下的使用期间,因使用用途而异。 在使用期间届满的2个月前有继续使用的申请,如果继续没有障碍的话,可以更新使用期间1年 |
主要的活用事例 | ・地区利用的菜园、花坛、菜园、防灾器具放置场、仓库、停车场 ・自治会町内会馆用地等 |
利用对象地 | 横滨市拥有的小规模土地(不满500平方米)中,现在没有利用计划的土地,登上名单的土地 名单上登载的土地,由于作为公共事业的替代地使用等理由,有从列表中删除的情况和新的土地被追加到列表中的情况 利用对象地列表(前往财政局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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