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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募开始】支援补助金(泉区地区课题解决支援事业补助金)

最终更新日2024年8月29日

补助制度概要

补助金的种类

■启动课程
以辅助事业等开始年度所属的4月1日起不超过3年的事业为对象的课程
■升级课程
以辅助事业等开始年度所属的4月1日起经过3年的事业为对象的课程
■儿童居住地路线
通过交流、体验,以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和社会性为目的的事业为对象的课程

辅助事业者

作为补助对象的团体等,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团体等。

  1. 在泉区内活动的团体中,由5名以上的成员组成,有组织运营相关的规则、规章、会则等。
  2. 有以自己为主体进行课题解决和创造地域魅力等的热情。
  3. 法人仅限于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公益社团法人或公益财团法人,且不拖欠市町村民税(特别征收部分、普通征收部分)。
  4. 没有进行政治活动和宗教活动。
  5. 不是黑社会以及团体的代表者(法人的话是代表人或董事)不是黑社会成员。

在孩子居住的路线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市政府委托的人是包含在成员中的团体。
  2. 泉区内的自治会居委会干部是包含在成员中的团体。

辅助对象事业

成为补助对象的事业是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事业。

  • 公共、公益性的事业
  • 解决地区课题和提高魅力的事业或者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教育的事业
  • 辅助经营者等自主、主动策划及实施的项目
  • 在发放补助金的年度内实施的项目
  • 征收参加费的情况下,累计依据明确,相当于实际费用的项目

在孩子居住的路线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在泉区内居住的主要以小学生及中学生为对象的事业
  • 每年持续进行6次以上的事业
  • 以学龄前的孩子和父母为主要对象,不以建立伙伴、交换信息、育儿支援为目的的事业

补助金额

■启动课程                                                     
第1年:上限25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八以内)                                                                            第二年:上限25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六以内)                                                                      第三年:上限25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五以内)
■升级课程                                                              
第1回:上限20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五以内)                                                                      第2回:上限为15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五以内)                                                                       第三次:上限为10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五以内)
■儿童居住地路线
第1~3回:上限为10万日元(补助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九以内)
※在计算补助金额时,将不足1千日元的尾数舍去。                                                                      ※补助金从10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可以使用。不能转入下一年度。

补助次数

每个团体一年最多一个事业,启动课程、升级课程、孩子居住场所课程在5年内总计3次。                                                             ※补助期间原则上是单年度。下一年度继续实施同一项目时,每年都需要申请一次,每次都有审查。

招募要点

应征的话,请仔细阅读招募要点后再申请。                                 招募要点将在以泉区政府为首的泉区内的地域护理广场、地区中心等处发放。
2024年度泉区地区课题解决支援事业补助金二次募集要项(PDF:1325KB)

申请方法

申请补助金的时候,因为要确认团体的必要条件和事业计划等,所以在提交文件之前,请事先和泉区政府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商量

申请文件

  1. 补助金交付申请书(第1号样式)(word:24KB)
  2. 事业计划书(第2号格式)(word:26KB)                                                                         ※如果不在样式的框框内,请在附页(样式自由)中详细记载。
  3. 事业收支预算书(第3号格式)(word:25KB)
  4. 事业收支预算书(3年)(第3号样式的2)(word:32KB)                                                         ※单年度事业或儿童居住地课程时,可省略
  5. 团体等概要书(第4号样式)(word:24KB)
  6. 团体等成员名册
  7. 团体等的会章、规则及其他类似文件
  8. 法人有市町村民税纳税证明书或者非课税证明书

※根据横滨市黑社会组织排除条例第8条,为了确认不是黑社会成员,有时会要求提交追加的文件。

事前商谈期间

2024年8月1日(星期四)到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需要预约制)

申请受理期间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到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17点必到

提交处

直接自备或邮寄。

  1. 直接自备                                                                   请到泉区政府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区政府3楼307窗口)。
  2. 邮寄(请务必通过电话等进行到达确认。)                                                    〒245-0024横滨市泉区和泉中央北5-1-1                                           泉区役所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收         

补助金交付事业者的决定

预计2024年11月上旬

补助金交付决定后的日程

事业计划的变更

在收到补助金交付决定后,如果申请内容发生变更或废止,请尽快提交(变更、废止)批准申请书。

泉区地区课题解决支援事业补助金(变更·废止)批准申请书(第7号样式)(word:23KB)

实绩报告文件

  1. 完成报告书(第9号格式(word:23KB)
  2. 实绩报告书(第10号样式)(word:23KB)
  3. 收支结算书(第11号格式)(word:26KB)
  4. 证明发票等经费支出的文件的复印件                                                               ※一件金额不满100000日元的收据等的提交可以省略。                                             ※但是,相关文件如泉区地区课题解决支援事业补助金交付纲要第23条所示,请从获得补助金的下一年度开始保存5年。

补助金交付

收到补助金确定通知书后,请提交补助金申请书。从收到合适的账单之日起30天内交付补助金。
泉区地区课题解决支援事业补助金申请书(第13号样式)(word:24KB)

参考资料

补助金交付决定经营者一览(2024年度一次募集)

启动课程
NO. 经营者名                
1 西冈第二自治会
2 中田地区地域福祉保健推进委员会

升级课程
NO. 经营者名                
3 令人兴奋的食堂下和泉
4 弥生台地域环境整备部会
5 有难以去学校的孩子的父母会哈皮尼斯

儿童居住地路线
NO. 经营者名                
6 绿园青少年居所制作协议会
7 大家的游乐场执行委员会
8 下和泉居所制作委员会
9 和泉中央地区经营委员会泉子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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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泉区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

电话:045-800-2333

电话:045-800-2333

传真:045-800-2505

电子邮件地址:iz-chiikiryok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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