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建设副产品
最终更新日2024年9月2日
给接受横滨市订购工程订单的人
本市工程排放的建设副产品的处理要领
本市工程中排出的建设副产品的处理要领(2024年6月10日修订实施)(PDF:325KB)
本市工程中排出的建设副产品的处理要领样式(样式1、样式2、样式3)(word:32KB)
关于建设副产品信息交换系统(COBRIS)的注册
利用本市订购的再生资源或产生建设副产品的承包金额100万日元以上(含税)的工程是财团法人日本建设信息综合中心(JACIC)(外部网站)运营的“建设副产品信息交换系统(COBRIS)”的注册对象工程。
关于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省令修改的对应
受2021年7月在静冈县热海市发生的大规模泥石流灾害影响,制定了住宅用地建设以及特定填土限制法(盛土限制法)等,为了防止土地的建造、填土等土石堆积而产生的灾害,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
与此同时,作为建设发生土的发生方的措施,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的省令被修改了,本市订购工程的接受订货者,请采取以下措施。
关于建设副产品信息交换系统(COBRIS)相关文件
关于2023年1月1日以后签约的工程,接受订货者请在从现场搬出砂土之前将“再生资源利用计划书”、“再生资源利用促进计划书”公布在施工现场的显眼位置。
此外,关于2023年5月26日以后签约的工程,接受订货者应制作记载了建设发生土搬出地的填土限制法许可等以及土地形态变更时土壤污染对策相关手续情况的“确认结果票”,在土砂搬出前在施工现场的显眼的地方公布请给我。
【Q&A】关于再生资源利用促进计划的制作的确认结果票(PDF:992KB)
关于从砂土的一次搬出地到最终搬出地点确认的文件
请制作从砂土的一次搬出地到最终搬出地(以下的(1)~(3)除外)确认的文件并保存5年。
(1)工程间挪用
(2)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管理的场所(大黑河豚转播所、幸浦中继站等)
(3)国土交通大臣登记的库存场(外部网站)(横滨改良土中心等)
此外,请向搬出地的管理者(该搬出地为施工现场时,为该施工现场的原承包建设工程经营者等)交付“收据”(PDF:992KB),并将该收据或复印件保存到工程完成日起经过5年之日。
从市外向横滨市内搬出建设发生土100m3以上的人员
为了促进作为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建设发生土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由于不恰当的填埋引起的泥石流灾害等,为健全的循环型社会的形成做出贡献,需要向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广泛提供建设发生土的搬出状况的信息。
从横滨市外的公共工程现场向横滨市内搬出100m3以上建设发生土时,请在以下格式中填写必要事项并附上搬出路径图,并向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维持课建设发生土等负责人提供信息。
【格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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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绿环境局公园绿地部公园绿地维持课建设发生土等担当
电话:045-671-3692
电话:045-671-3692
传真:045-664-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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