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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地区的暴风雨

最终更新日2024年7月22日

港口作为城市的一部分,承担着物流场、生产场所、休息场所等各种各样的作用。
为了发挥这些作用,一定的水域和其背后的陆地区域需要一体化利用。
因此,根据都市计划法指定了这样的陆地区域的是“临港地区”。

被指定为临港地区

不能建设符合分区目的的建筑物

横滨市在临港地区设置了商港区、工业港区、玛莉娜港区、修景厚生港区4个分区,根据《横滨港临港地区内分区内构筑物限制条例》,禁止建设符合各个分区目的的构筑物和用途的变更。

条例

小册子

登载了“构筑物用途限制一览表”等。这本小册子在港口管财科发放。

横滨港临港地区内的分区指定图

横滨市建筑局都市计划图基本图数据(地图信息等级2500)中显示了分区的状况。请看下面的页面。

一定的行为需要申报

根据港湾法第38条之2,在临港地区内新建或增设一定规模以上(地板面积合计2500 m2以上或占地面积5000 m2以上)的工厂或车间时,在建设或改良水域设施、运河、用水区或排水区、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或改良时,在工程开始前60天请提交以下申请。

  1. 位置、种类及占地面积、地板面积
  2. 伴随着事业活动的货物量和运输计划
  3. 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量和处理计划

这些内容与港湾计划不合适的情况下,或者对港口的利用、保全有显著的障碍的情况下,请变更计划。

临港地区内构筑物建设的手续

关于临港地区内行为的申报(港湾法第38条之2)

在临港地区内进行一定规模以上(占地面积5000 m2以上或地板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工厂或车间的新建或增设时需要的申请。

申报流程

  1. 关于建设计划咨询港湾局港湾管财课
  2. 提交文件的内容确认(临时提交)
  3. 提交(工程开工60天前)
  4. (仅在受理备案之日起60天内,如果被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基准,可能会劝告变更计划。)

关于临港地区内行为的申报方式

申报前请务必事先打电话、来厅、电子邮件等向港湾管财课咨询建设计划。经过提交文件的内容确认(临时提交)后正式提交。

关于横滨港临港地区内构筑物建设报告

这是为了确认建设的设施是否符合“横滨港临港地区内分区构筑物限制条例”而提交的申请书。

申报流程

  1. 关于建设计划咨询港湾局港湾管财课
  2. 提交文件的内容确认(临时提交)
  3. 提交
  4. 返还盖有符合印章的申请书(副本)
  5. 作为建筑确认申请的附加材料向建筑局等建筑确认申请机关提交
  6. 开工

关于横滨港临港地区内构筑物建设申请的申报方式

申报前请务必事先打电话、来厅、电子邮件等向港湾管财课咨询建设计划。经过提交文件的内容确认(临时提交)后正式提交。

关于建筑行为的绿化协议

关于临港地区内的绿化协议,每个分区的咨询处都不一样,请看下面的页面。

大家和色彩计划

在色彩计划区域内进行建筑物、工作物等的新建、扩建及涂漆时,请根据《大家和色彩计划事前协议书》与港湾局进行协商。详情请看下面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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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港湾局港湾管理部港湾管财课

电话:045-671-7080

电话:045-671-7080

传真:045-662-6466

电子邮件地址:kw-rinko@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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