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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住宅用地建设等限制法的区域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6日
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
在横滨市,1962年7月27日指定了“住宅用地建设工程限制区域”,现在面积约27200公顷,占市区面积的63%(全国约2.7%)。→横滨市住宅用地建设工程限制区域概况(PDF:770KB)
在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如果造成主要进行与宅地造成相关的工程的话,需要市长的许可。另外,在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进行住宅用地建设的土地的所有者有保全住宅用地的义务。
可以通过互联网(外部网站)或横滨建筑信息中心(市政厅舍2楼)的城市建设地图信息“imappy”确认您所居住的土地或正在讨论购买的土地等是否包含在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
另外,在横滨建筑信息中心(市政厅舍2楼),还可以阅览记载了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的位置以及与住宅用地建设相关的工程许可等情况的住宅地图(各区版)。
【窗口分发资料】关于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PDF:223KB)
建造住宅地防灾区域
根据2006年的宅地造成等限制法的修改,市长可以将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以外的既存的造成住宅地指定为“造成住宅地防灾区域”。
在建造住宅地防灾区域内,和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一样,发生住宅用地的保全义务。
另外,横滨市目前没有指定为建造宅地防灾区域的区域。
(注意)建造宅地防灾区域没有被指定为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区域内。
关于特定场所的个别具体内容,请向各方面的负责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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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宅地审查部宅地审查课
电话:045-67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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