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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性能提高计划的认定(法35条)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页面指南

标准的手续由“审查机关”在关于认定基准的事前接受技术审查后,向横滨市申请。
申请流程
≪审查机关≫
・注册节能判定机构:建筑物节能法规定的注册建筑物能源消耗性能判定机构
・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关于促进住宅质量确保等法律规定的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

•标准处理期间(从认定申请到发行认定通知书为止的标准)
获得审查机关技术合格审查的符合证的情况30日
未获得审查机关的技术适用审查的符合证的情况120日

※申请节能性能提高计划认定的注意事项

  • 在工程开工之前,需要向横滨市申请认定。
  • 审查机关请对法35条第1项所有的认定基准进行审查。
  • 如果事先没有接受技术审查,在认定的同时提出确认申请的话,请事先咨询。
认定申请处
横滨市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企划课
地址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10市政厅25楼
电话045-671-4526

关于认定标准

关于认定基准,请确认法令、告示等。

请全部将正一部、副1部订在A4版文件中提交。

  1. 认定申请书(格式第三十三)(外部网站)
  2. 委托书(申请者委托他人办理手续时)
  3. 法施行规则第23条表中规定的图书(PDF:199KB)
  4. 其他市长制定必要的图书
  5. 颁发审查机关的技术审查符合证及符合证时的附件图书一套

不需要申请书等的盖章了。
※委托书的盖章不要求。(请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判断是否需要盖章。)

窗口受理后,请用手续费支付机汇款规定的手续费金额。

关于变更内容,手续会因是否需要再次进行技术审查而异。
申请认定时请事先向接受技术审查的审查机关确认内容。

建筑等计划的变更(需要技术审查的情况)
变更认定申请书(规则样式第三十五)(外部网站)
变更申请手续费原则上是认定申请手续费的一半。(不到100日元)
※但是,当初申请和评价方法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半价的情况。

认定建筑主变更的情况
认定建筑主的变更申请书(纲要第3号样式)(外部网站)
如果希望再次交付认定通知书,请同时申请“认定通知书的再交付申请书”和“手续费300日元”。

建筑工程完成后,请尽快在《基于建筑物能源消耗性能提高计划的工程完成的报告书》中附上“工程监理报告书”并提交正副两份。

完成报告必要材料
基于建筑物能源消耗性能提高计划的工程完成的报告书(纲要第6号样式)(外部网站)
工程监理报告书
轻微变更的情况下,说明资料
接受容积率特例时可确认防止转用的明示状况的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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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企划课

电话:045-671-4526

电话:045-671-4526

传真:045-550-3568

电子邮件地址:kc-casbee@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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