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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条例Q&A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29日

Q
有总结标准的资料吗?
A

有《风景区指南》。可以从主页“1、风景区内需要许可的行为、许可基准”上下载。

Q
建筑面积率的角地缓和可以使用吗?
A

角地缓和等,建筑基准法的建筑面积率的缓和不能适用。

Q
需要申请费吗?
A

不用。

Q
审查时间是多长时间?
A

标准为15天。关于建筑物等建筑,请在提交确认申请之前提交许可申请书。

Q
什么时候需要办手续?
A

【建筑物的建筑等】
建筑物的建筑、扩建、改建或转移,其部分的地板面积合计超过10m2的

【住宅用地的建造等】
面积超过60m2的土地形态的变更,产生超过1.5m海苔的切土和盛土的东西

【工作物的新建等】
拥壁、铁塔、高架水槽等室外工作物、广告板等,高度超过1.5m的新建、改建、扩建或转移。

【木竹的砍伐】
在建筑物存在的地基上,砍伐高度超过5m的木竹,在建筑物不存在的土地上进行木竹的砍伐(间伐、砍枝、整枝等木竹保育的通常管理行为除外)

※除上述手续外,还有建筑物等色彩的变更、水面的填埋或填海造田、土石类的采集、室外的土石、废弃物或再生资源的堆积。

Q
需要完成申请吗?
A

需要。
工程完成后请尽快提交风景区内行为完成报告(第17号样式)。必要材料请参照以下内容。

【建筑物的建筑等】
完成图(有轻微变更时)、栽植等照片(知道植入根数和树高、植入场所的照片)、建筑物等整体照片(能了解形态和色彩的照片)、检查完毕证的复印件(建筑基准法)

【住宅用地的建造等】
完成图(有轻微变更的情况)、栽植等照片(知道植入根数和树高、植入场所的照片)、造成地的整体照片、检查完毕证的复印件(成为开发行为、住宅用地建设等规正法的对象时)

【工作物的新建等】
完成图(有轻微变更时)、工作物等的照片(能了解形态、设计的照片)、栽植等照片(作为拥壁的设计需要时)、检查完毕证的复印件(开发行为、住宅用地建设等规正法、建筑基准法的对象时)

【木竹的砍伐】
完成图(有轻微变更的情况)、砍伐后的照片以及补植的树木的照片(知道植入根数和树高、植入场所的照片)

Q
我想确认一下计划地是否属于风景区。
A

确认是否符合风景区,请在i马皮(外部网站)(外部网站)上确认
请咨询城市计划课(045-671-3510)。

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建筑企划课

电话:045-671-4526

电话:045-671-4526

传真:045-550-3513

电子邮件地址:kc-fuch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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