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公布有义务进行抗震诊断的建筑物的抗震诊断结果等

最终更新日2024年9月9日

根据《关于促进建筑物抗震改修的法律(1995年法律第123号)》,关于有义务实施抗震诊断和报告其结果的建筑物,将公布抗震诊断结果和对未报告者的命令内容。

1.对象建筑物

(1)紧急安全确认大规模建筑物
 1981年5月31日之前开始施工的大规模建筑物

“必须进行抗震检查的大规模建筑物的规模要件”(PDF:68KB)

(2)要安全确认计划记载建筑物
 面对地震灾害时应该确保通行的特别重要道路(※1)的建筑物,是1981年5月31日之前开始施工的一定高度以上的建筑物(※2)

(※1)“地震灾害时应该确保通行的道路中,特别重要的道路”(PDF:740KB)
(※2)“一定高度以上的东西是......”(PDF:22KB)

2.公布内容

  • 建筑物的名称、位置、用途、道路名称(仅限于需要安全确认计划记载建筑物。)
  • 抗震诊断方法的名称及该建筑物在结构耐力上主要部分对地震的安全性评价结果
  • 如果有抗震改修、改建或清除的计划,其内容及实施时期

3.关于耐震诊断的评价

根据抗震诊断评价的安全性评价分类为下表的I~III。

结构耐力上主要部分地震的安全性评价
对于地震的震动和冲击,倒塌或崩溃的危险性很高抗震性不足
II地震的震动和冲击有倒塌或崩溃的危险
III对于地震的震动和冲击,倒塌或崩溃的危险性很低确保了抗震性

 抗震诊断是对烈度从6级到7级左右的大规模地震中倒塌或崩溃的危险性进行评价。
对于烈度5强左右的中型地震,只要不是违法建造的或劣化放置的,就不会产生损伤,不会倒塌。

4.耐震诊断结果的公布

 (通过抗震改修等确保了抗震性的情况等,公开内容发生变更时将随时更新。)
(1)紧急安全确认大规模建筑物

(2)要安全确认计划记载建筑物

※关于建筑物对地震的安全性的评价,根据抗震性的确认方法(PDF:345KB),可以通过附表耐震诊断的评价和构造耐力上主要部分对地震的安全性的评价(PDF:84KB)和上述“耐震诊断结果一览表”进行确认。

5.耐震诊断结果报告命令

 对于没有报告抗震诊断结果的人员,根据法第8条第1项的规定下达了命令,因此将根据同条第2项的规定公布其内容。

6.对抗震性不足的设施进行支援

  • 补助制度
    对抗震改修设计、抗震改修工程及除却工程进行补助,支援抗震化的措施。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 抗震总支持项目(仅限于需要安全确认计划记载的建筑物。)
    对于完成抗震诊断的建筑物,为了今后有计划地开始设计和工程,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会拜访建筑物所有者,为抗震化提供支援。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7.记者发表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企划部建筑防灾课

电话:045-671-2928

电话:045-671-2928

传真:045-663-3255

电子邮件地址:kc-taishin@city.yokohama.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508-12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