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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新建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介绍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31日
住宅用房屋证明是指
新建住宅用房屋,或者购买新建的住宅用房屋,在1年内登记的情况下,为了减轻登记许可税(所有权的保存、转移、抵押权的设定登记时所需的)税率所需的证明书。
另外,购买二手房(建筑后使用过的)时,“住宅用房屋证明书”在该住宅所在地的区政府税务课办理,详情请咨询相应的区政府税务课。
※ 用于确定申告的情况
可以用进行保存登记时发行的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复印件进行申报。
如果因为丢失等原因找不到的话,需要再次申请。我带您去办理手续所需的文件和手续费,请咨询。
再发行的话,需要支付必要材料及手续费。
(电话:045-671-4503 8:45~17:00)
新建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发行条件
- 个人新建住宅用房屋,或者取得建筑后没有使用过的住宅用房屋
- 个人专为自己居住而使用房屋。
- 地板面积在50m2以上(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情况下只有专有面积)
- 新建或取得1年以内的房屋
- 对于区分所有建筑物,必须是“耐火建筑物”或“准耐火建筑物” 另外,也有不能发行证明书的情况,详情请咨询信息咨询科。 (电话:045-671-4503 8:45~17:00)
申请的方法
请带上必要材料,前往信息咨询科证明书发行窗口。
(也受理邮寄申请。※邮寄申请详情(PDF:497KB))
※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开始试行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的受理(外部网站)。
另外,电子申请和申报系统的申请已经入住了取得新建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住宅,只有新建后1年以内才可以。
关于电子申请的方法,请看“新建房屋证明书的电子申请的详细内容(PDF:1275KB)”。
住宅用房屋证明申请书在窗口有。
申请书也可以打印并携带。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住宅用房屋证明书(请准备两张组。)(PDF:108KB)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住宅用房屋证明书(请准备两张组。)(word:25KB)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填写示例(PDF:194KB)
申请所需的文件
申请住宅用房屋证明书时,请出示或提交必要材料,审查内容后发行证明书。必要材料根据建筑住宅还是订购住宅,住民票转移到住宅用房屋所在地等而不同。
1必须的文件
(1)登记相关文件(提示原件或文字等清晰的复印件)
需要下一个A~O中的一个。
- A建筑物的登记事项证明书
- i(财)民事法务协会附有查询号码的“互联网登记信息”
- u建筑物的“登记完成证”(书面申请)和(财)民事法务协会无查询号码的“网络登记信息”(请务必携带双方)
- e建筑物的“登记完成证”(书面申请)和“登记事项摘要书”(请务必携带双方)
- 奥建筑物的“登记完成证”(电子申请)
(2)住民票的复印件(6个月以内制作的。提示原件或文字等清晰的复印件。未入住时提交)
※ 只有本人或同户才能通过便利店发放取得住民票。
2场合需要的文件
(1)购买房屋、公寓等时:买卖合同或者转让证明书
※请出示原件或文字等鲜明的复印件。
(2)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情况:建筑确认完毕证及检查完毕证
※确认耐火性能。
※请出示原件或文字等鲜明的复印件。
(3)以下情况:房屋未使用证明书
*只有在下一个A~u中任意一个情况下才需要。
- 在a建卖住宅、公寓等,从登记簿上记载的新建年月日到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申请日已经过了1年以上的情况
- i购买建筑住宅、公寓等,建筑主和卖主不一样的情况
- 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情况
> 房屋未使用证明书(word:12KB)
※请提交原件。
(4)申请书及附加材料
*只有未入住时才需要。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原则上是从申请者作为自己的居住用而使用该房屋的发行条件出发,在完成住民票的迁入手续,在文件上确认作为居住用房屋入住后再取得。但是,由于不得已的理由,在申请证明书的时候,赶不上把住民票搬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时候,除了上述1~5的文件之外,还可以附上下面的a~i的文件进行申请。
- 申请书
请具体填写入住前申请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的不得已理由。此外,从申请日到入住预定日的天数原则上在2周以内。 - 李附加材料 提出申请时居住的房屋买卖合同(预约)书、借贷契约书等。 >申请书的参考格式(word:18KB) >关于申请书的Q&A(PDF:20KB)
※请提交申请书原件和附加材料。
※住民票的复印件也需要提交。
(5)房屋为特定认定长期优良住宅:长期优良住宅相关文件
- 认定申请书的副本(关于促进长期优良住宅普及的法律实施规则第一号样式第一面到第四面。但是,户建的话不需要第三面。)
- i认定通知书(同第二号样式)
※请提交文字等清晰的复印件。
(6)房屋为认定低碳住宅:低碳建筑物相关文件
- A认定申请书的副本(关于促进城市低碳化的法律实施规则样式第五第一、三、五、六面(但是,户建的话不需要第五面)※2017年4月1日之前的样式从第一面到第四面。但是,户建的情况下不需要第三面。
- i认定通知书(同样式第六)
※请提交文字等清晰的复印件。
另外,根据内容不同,也有不能发行证明书的情况,详情请咨询信息咨询科。
(电话:045-671-4503)
手续费
每件1300日元
其他
1天超过10件的申请,原则上是第二天以后交付。根据大量的申请、登记的情况等决定期限的情况下,请事先咨询。
申请件数 | 发行日的标准(闭厅日除外) |
---|---|
1~10件 | 即日 |
11~20件 | 第二天 |
21~50件 | 第二天 |
51件以上 | 请事先咨询(电话:045-671-4503) |
样式下载
住宅用房屋申请书·证明书(2张1组)(PDF:108KB)
住宅用房屋申请书·证明书(2张1组)(word:25KB)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用申请书(word:17KB)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用亲属等的申请书(word:15KB)
住宅用房屋证明书用未使用证明书(word:12KB)
耐火(准耐火)建筑师的证明书(word:19KB)
宅地建筑交易业者发行的预计入住确认书(word: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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