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重要的通知】变更建筑物绿化相关手续等的一部分!
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变更基于绿化地区及地区计划的绿化率符合证明和绿化协议的手续等的一部分!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变更要点
变更概要
指南传单
1.通知书(符合证明通知书、协议结果通知书)交付后变更绿化计划时的再申请手续简化!
不需要提交取消申请书或撤回申请书,只需提交“绿化率符合证明书(变更)申请书”或“绿化协议(变更)申请书”即可办理手续(参照附页1、附页2、附页3)。
变更概略图
2.取消绿化区域和地区规划绿化的重复申请!
只提交地区计划绿化的《绿化率符合证明书》就可以办理绿化地区及地区计划绿化手续(参照附页3)。
变更概略图
3.绿化协议的壁面绿化计算基准与绿化地区及地区计划绿化统一。
如果满足绿化协议的墙面绿化条件,高度1米以上的绿化设施也可以算入绿化面积。
变更概略图
施行时期
- 变更内容1至3从2024年4月1日开始适用(基准和各种样式被变更)。
- 关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进行受理的申请,可以使用以前的样式完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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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管理课公园绿化协议担当
电话:045-67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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