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大气污染防止法等的一部分修改(石棉相关)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0日

关于修改概要

  • 2020年6月5日,为了抑制建筑物等拆卸工程中石棉(石棉)的排放等,《大气污染防止法的一部分改正法律》(以下简称《改正法》)公布了
  • 2020年10月7日,公布了《大气污染防止法的一部分改正法律实施日期的政令》以及《大气污染防止法实施令的一部分改正的政令》以及相关告示。
  • 2020年10月15日,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止法的一部分改正法律的实施,环境省相关省令的整备相关省令》。

改正概要

改正法及政省令的施行时期
2021年4月1日施行2022年4月1日施行2023年10月1日施行

■对象建材扩大
■工作标准及处罚的扩大
■其他(右栏记载以外的事项)

事前调查结果向都道府县报告(外部网站)

■事前调查及工作结束时的
进行确认者的资格要件


参考链接

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环境保护部大气·音环境课

电话:045-671-3843

电话:045-671-3843

传真:045-550-3923

电子邮件地址:mk-taikikisei@city.yokohama.lg.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340-10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