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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止法煤烟产生设施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0日

项编号设施的种类设施规模
锅炉(包括热风锅炉,只使用电或废热作为热源的除外。)燃料的燃烧能力为每小时50升以上。
用于产生水性气体或油气的煤气产生炉及加热炉作为原料使用的煤炭或焦炭的处理能力每天在20吨以上,或者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在每小时50升以上。
用于精炼金属或制造无机化学工业品的焙烧炉、烧结炉(包括颗粒烧结炉。)及烧炉(14项所示除外。)原料的处理能力为每小时1吨以上。
用于金属精炼的炼钢炉(包括炼钢反射炉)、转炉及平炉(14项所示除外。)
用于精制或铸造金属的溶解炉(不包括过滤炉及14项及24项至26项所示的。)火格子面积(指火格子的水平投影面积。以下相同。)是1平方米以上,羽口平面横截面积(指羽口最下端高度的炉内壁包围部分的水平横截面积。以下相同。)在0.5平方米以上,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50升以上,或者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200千伏安以上。
用于金属锻造或延延或金属或金属制品热处理的加热炉
用于制造石油产品、石化制品或焦油产品的加热炉
用于石油提炼的流动接触分解装置中的催化再生塔催化剂中附着的碳的燃烧能力每小时200公斤以上。
八之二石油气洗装置附属的硫磺回收装置中的燃烧炉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6升以上。
用于制造炉业产品的烧成炉及熔融炉火格子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50升以上,或者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200千伏安以上。
10用于无机化学工业品或食品制造的反应炉(包括碳黑制造用燃烧装置。)及直火炉(26项所示除外。)
11干燥炉(14项及23项所示的除外。)
12用于生产生铁、炼钢或合金铁或碳化物的电炉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1000千伏安以上。
13废弃物焚烧炉火格子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或者焚烧能力每小时200公斤以上。
14用于精炼铜、铅或锌的焙烧炉、烧结炉(包括颗粒烧结炉)、炼钢炉(包括炼铁用反射炉)、转炉、溶解炉及干燥炉原料的处理能力是每小时0.5吨以上,火格子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羽口横截面积0.2平方米以上,或者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每小时20升以上。
15用于制造镉类颜料或碳酸镉的干燥设施容量在0.1立方米以上。
16用于氯化乙烯制造的氯快速冷却设施作为原料使用的氯(氯化氢是氯换算量)的处理能力每小时50公斤以上。
17用于制造氯化第二铁制造的溶解槽
18活性炭的制造(只限于使用氯化锌的产品。)的反应炉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3升以上。
19用于制造化学产品的氯反应设施、氯化氢反应设施及氯化氢吸收设施(仅限使用氯气体或氯化氢气体的,不包括前3项所示及密闭式的设施。)作为原料使用的氯(氯化氢的话,氯换算量)的处理能力每小时50公斤以上。
20用于铝冶炼的电解炉电流容量在30千安以上。
21磷、磷酸、磷酸肥料或复合肥料的制造(只限于使用磷矿作为原料的产品。)的反应设施、浓缩设施、烧结炉及溶解炉作为原料使用的磷矿石的处理能力是每小时80公斤以上,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是每小时50升以上,或者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200千伏安以上。
22用于弗酸制造的浓缩设施、吸收设施及蒸馏设施(密闭式除外)根据环境省令规定计算出的传热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或者泵的动力在1千瓦以上。
23的黎波里磷酸钠的制造(只限于使用磷矿作为原料的产品。)用的反应设施、干燥炉及烧结炉原料的处理能力是每小时80公斤以上,火格子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或者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是每小时50升以上。
24铅的第二次精炼(包括铅合金的制造。)或用于制造铅管、板或线的溶解炉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10升以上,或者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40千伏安以上。
25用于制造铅蓄电池的溶解炉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4升以上,或者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20千伏安以上。
26用于制造铅系颜料的溶解炉、反射炉、反应炉及干燥设施容量在0.1立方米以上,燃烧器的燃料燃烧能力为每小时4升以上,或者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20千伏安以上。
27用于硝酸制造的吸收设施、漂白设施及浓缩设施合成、漂白或浓缩硝酸的能力每小时100公斤以上。
28焦炭炉原料的处理能力为每天20吨以上。
29燃气轮机燃料的燃烧能力为每小时50升以上。
30柴油机
31燃气机构燃料的燃烧能力为每小时35升以上。
32汽油机

(※)关于重油以外的燃料的重油换算,请确认《重油以外的燃料的重油量的换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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