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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再利用法的申报手续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31日
申报所需的文件及注意事项
在横滨市内施工的建设再利用法的对象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或者自主施工者,请在工程开始的7天前将以下文件提交到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管理股。
因为受理时会给您申报完毕的贴纸,所以工程接受订货者请贴在现场张贴的标识空白处。
另外,申报书的提交不需要手续费。
申报所需的文件
申报所需的文件可以从建设再利用法等指南及相关格式下载。
- 申报书(样式第1号)
- 另表(分类解体等计划等)
请附上另表1至3中相应的建设工程种类。符合多个的情况下,请附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内容。
- 委托书(发包人或自主施工者本人提交时不需要附加)
- 指南图(缩尺标准1/1500)
请附上能知道工程场所(拆卸工程是对象建筑物等的位置)的地图等。
- 工程表
- 建筑物等的设计图或现状照片
- 拆解工程:可以了解拆解对象建筑物或建筑物以外的工作物整体的彩色照片(1到2张左右)
- 建筑物新建、扩建工程:配置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出售等作为一系列工程建造多栋建筑物时,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只附上代表性的1栋就可以了。但是,配置图需要各栋楼的份,请注意。)
- 建筑物的修缮、模样等工程:了解工程内容(翻新、维修、建筑设备工程内容等)的图纸等
- 建筑物以外的工作物的工程(拆卸工程除外):了解工程内容的设计图或工程概要等
- 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
- 申报书的副本(上述1至6的文件的副本)※受理印章在盖章上返还。
申报日和开始日期天数的想法
〇如果想在月8日开始的话,〇月1日是开工前7天。这7日包括周末、节假日、年末年初的闭厅日(12月29日至1月3日)。
如果开始前7天是周末、节假日等的话,请在那之前的开馆日之前提交。
另外,请注意工程开始时也包含为了那个工程的临时工程。
项目建设工程为公共工程时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订购的公共工程为对象建设工程时,请在工程开始前提交通知书(正副各一份)。另外,受理时会交付已通知的贴纸,请粘贴在施工现场张贴的标识上。
样式可以从建设再利用法等指南及相关样式下载。
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管理股
电话:045-671-3446
电话:045-671-3446
传真:045-66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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