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招募结束】2019年度鹤美・精神提高事业补助金的募集
只对2019年度开始的继续团体发放,目前没有新招募的计划。
最终更新日期2021年4月1日
申请受理期间
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
受理时间:8点45分~17点(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从2019年度申请开始,召开补助金说明会。请一定要来。
(是否参加对审查没有影响)
详细内容请看下面的“补助金说明会”的项目。
辅助内容
第1年:上限为10万日元(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七以内)
第二年:上限为8万日元(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七以内)
第三年:上限为7万日元(对象经费的十分之七以内)
※辅助期:最长3年。但是每年都需要申请一次,每次都有审查。
对象团体
对象是符合以下1、2中任意一个的团体。
- 主要由鹤见区民(居住、在职)组织,进行区民可以自由参加活动的团体(志愿者团体、市民活动团体、NPO法人等)
- 继续活动的团体、团体,或者新设立、有可能继续活动的团体、团体
对象事业
例如,“沙龙(建造各种各样的人居住场所)”、“面向老年人的健康体操”、“鹤见区的信息和魅力的发送”、“安心安全的城市建设”等,致力于解决地区各种各样的课题,原则上事业开始3年以内的事业成为对象。
但是,符合以下1~3中任意一项的不在对象内。
- 只以营利为目的或特定个人或团体获得利益的事业
- 以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为目的的事业
- 以同一企划内容获得鹤见区或横滨市补助的事业
※鹤见区社会福利协议会等本市以外的团体接受补助的事业,在审查时作为补助对象以外的事业,在决定补助金交付时会减少交付额。
补助对象经费
- 事务费(消耗品费、印刷费、通信搬运费、交通费、会议饮料费)
- 管理费(房租、光热水费、人事费)
- 材料费
- 向讲师、指导者、协助者的谢礼
- 活动参加者的保险费
- 设施、器材等的使用费、租赁费
- 备品费
- 其他认为必要的东西
※和睦的饮食费、给其他团体的会费和捐赠等,不是直接组织运营、活动所花费的经费不在对象内。
※以自治会、町内会馆等为主要活动场所时,原则上与该设施的物品等容易混淆的物品(电视、音频、电风扇等一般家电、家具、家具类或办公用品等)不属于对象。
※关于物品等(备品、消耗品等),购买额为1件1万日元以上,超过补助金申请额的二分之一的情况下,申请时超过“物品等购买说明书”、补助金交付决定额的二分之一的情况下,在实际报告时需要提交“物品等管理报告书”。
※发票的日期以“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书”日期以后的经费为对象。
※项目结束后,会审查活动内容,请保管收据(收据)。另外,在承认剩余金等的情况下,请返还补助金。
申请方法
申请受理期间,请向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区厅舍5楼3号窗口)提交提交文件。(不可邮寄)
在提交文件之前,请先去区政府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咨询
※申请补助金的时候,因为要确认团体的必要条件和事业计划等,所以请事先通过电话等告知商量时间,进行商量。
提交文件
- 补助金发放申请书(word:22KB)
- 事业计划书(word:27KB)
※继续团体还一并提交了“关于继续事业的状况调查书” - 收支预算书(word:22KB)
- 团体概要书(word:22KB)
- 物品等购买说明书(word:28KB)
※物品等的购买额为1件1万日元以上,超过补助金申请额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 规章、会则等以及成员名册(样式自由)
- 其他区长认为必要的文件
补助金说明会
从2019年度申请开始,召开补助金说明会。请务必随意参加。
希望参加的各位,请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
※是否参加对审查没有影响。
日程
-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18:00~19:00鹤见区政府6楼10号会议室
- 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14:00~15:00鹤见区政府2楼鹤美区民活动中心
※都是同样的内容。
审查标准
关于事业内容和补助对象经费,根据以下项目进行审查。
- 事业的必要性
[地区课题]是否抓住公益性的地域课题?
[需求]事业的成果能否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 事业的可行性
[计划性]实施项目的经费恰当,能否按计划实现?
[实施能力]实施项目所需的人才齐全吗? - 事业的手法
[企划力]在实施项目上有办法或想法吗? - 事业的持续性
[事业发展]作为事业有持续性和未来性,能期待发展性的活动吗?
日程
审查
2019年3月11日(预定)
※申请的案件(新·继续)将在预定于3月11日(星期一)召开的本项目审查委员会上说明申请内容等,请务必出席。
另外,如果不出席审查委员会的话,就不能交付决定,请注意。
交付·不交付的决定
2019年4月上旬(预定)
※向交付团体通过“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书”,不交付团体通过“补助金不交付决定通知书”通知。
交付
2019年4月下旬(预定)
※在通知“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书”后,请提交“补助金交付请求书”。
补助金交付申请书(word:39KB)
交流会
作为补助金发放团体的活动报告及意见交换的场所,将在2019年度内举办交流会。关于交流会的召开会再次联系您,请参加。
事业实绩报告
关于2019年度的活动实绩,请提交报告文件。
提交时间:2020年4月上旬
- 实绩报告书(word:26KB)
- 事业报告书(word:27KB)
- 收支结算书(word:32KB)
- 物品等管理报告书(word:25KB)
※物品等的购买额为1件1万日元以上,超过补助金交付决定额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 证明发票等经费支出的文件的复印件等
补助金额的确定
2020年4月中旬(预定)
※通过“补助金确定通知书”通知交付团体。
补助金结算
2020年4月下旬(预定)
※通知“补助金确定通知书”后,请提交“概算支付金精算书”。
概算支付精算书(word:21KB)
其他
收到补助金交付决定后,如果事业计划等发生变更,请尽快提交事业计划变更申请书。
事业计划变更申请书(word:22KB)
对象事业的公布
发放对象的事业概要及团体名称将通过主页等进行公布。
提交的文件等,除了个人信息以外,原则上是公开的对象。
申请文件的提交及咨询处
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区厅舍5楼3号窗口)
电话:045-510-1678、FAX:045-504-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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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鹤见区总务部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
电话:045-51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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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504-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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