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地区居住地建设补助金

募集2024年度交付团体!

最终更新日2024年5月1日

请务必事先到户冢区政府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咨询。(申请的受理从2024年4月1日开始)

辅助内容

金额

以被认定为补助对象经费的金额的十分之九为限,以下表的金额为上限,在预算范围内由区长决定。

年度补助上限额
第一年250000日元
第二年250000日元
第三年200000日元
第四年150,000日元
第五年100000日元

补助对象

团体

补助金对象团体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团体。

  1. 团体及代表者的存在明确,事业据点在户冢区内,成员5人以上且半数以上居住在户冢区内等
  2. 有关组织运营的规章
  3. 允许继续采取行动
  4. 进行会计处理。
  5. 不以政治、宗教、营利为目的

此外,根据横滨市黑社会组织排除条例(2011年12月横滨市条例第51号)第8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不在对象内。

  1. 黑社会组织(关于防止黑社会成员的不正当行为等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77号)。以下简称“法”。)第2条第2号规定的黑社会组织。)
  2. 法人的代表人或董事中的暴力团成员(指法第2条第6号规定的暴力团员。以下在该项中相同。)的人
  3. 没有法人资格的团体,代表者属于暴力团伙成员

事业

发放补助金的事业,根据地域的居住地,作为推进地域福利等谋求地域课题解决的事业,符合以下各号的全部。

  1. 提供地区居民可以轻松聚集、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或者提供地区居民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建立持续性联系的机会
  2. 向当地居民提供信息、咨询
  3. 补助结束后,有自立前景的事业
  4. 除此之外,运营居所所必需的事业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在对象内。

  1. 只以营利为目的或特定个人或团体获得利益的事业
  2. 以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为目的的事业
  3. 以地区居民和团体成员的交流和和睦为目的的活动
  4. 只以调查或研究为目的的事业
  5. 以设施建设和备品等购买为目的的产品
  6. 违反公序良俗的人
  7. 其他区长认为不合适的事业

经费

作为补助对象的经费是进行事业所必要的经费,符合以下内容。

  1. 报酬、酬金
  2. 旅费、交通费
  3. 物品购买费(1件超过100万日元的除外)
  4. 印刷装订费
  5. 光热水费、燃料费
  6. 修缮费、工程承包费
  7. 通信搬运费
  8. 保险费
  9. 委托费
  10. 使用费及租金
  11. 原材料费
  12. 其他区长认为必要的经费

期间

补助期间以单年度为原则,同一辅助经营者对同一内容的事业的补助金的交付,以最初交付的年度到5年度为限。

交付申请

请在2024年4月1日到2024年5月31日之间申请。
即使在期间内,只要没有预算,就停止招募。

提交文件

实绩报告

请在项目结束后2个月以内或2025年4月30日提前到来之日之前提交。

提交文件

请求

请在辅助对象项目完成后再申请。
但是,区长在补助项目完成前如果不交付补助金就不能实施补助事业的话,可以在补助项目完成前交付全部或一部分补助金,请咨询。
补助金在收到适当的补助金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交付补助金。

提交文件

  1. 户冢区地区居住场所补助金交付申请书(第13号样式)(word:13KB)
  2. 户冢区地区居住场所补助金额确定通知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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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户冢区区政推进课地区力量推进负责部门

电话:045-866-8328

电话:045-866-8328

传真:045-862-5054

电子邮件地址:to-chiikiryok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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