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会议的原则

最终更新日期2018年8月8日

为了实现民主、圆滑、高效的运营,地方议会有各种各样的会议原则。

定足数原则

召开会议或进行表决时,必须有一定以上的议员出席。这个最小限度必要的出席议员数叫做定足数。定足数原则上是议员定额的半数以上。

过半数的原则

除了特殊情况外,议事由出席议员过半数决定。议长没有参加表决的权利,但是赞成和反对的人数相同的时候由议长决定。

会议公开原则

本会议原则上公开。所谓公开,是指议员以外的人可以自由旁听会议,报纸、电视等报道机关承认会议状况的自由报道,同时公布会议记录。但是,以出席议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表决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秘密会不公开。

会期不继续原则

议会是每个会期都有独立的存在而活动的,会期中没有在表决的案件,原则上会随着会期结束而消失,之后的会期无法继承。这被称为“会期不继续的原则”。
但是,例外的是,根据本会议决议,将特定的案件作为继续审查的情况下,市会闭会期间也可以在委员会上审查、调查该案件,在下一个会期不重新提出提案就可以进行表决。

一事不再议的原则

在本会议上通过过一次议案等原则上不能在同一届会议期间再次提交,一个案件在会期中不会再次议。

本页的咨询

议会局市会事务部秘书宣传课

电话:045-671-3040

电话:045-671-3040

传真:045-681-7388

电子邮件地址:gi-kouhou@city.yokohama.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753-6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