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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土木事务所道路和水路的占用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26日
道路占用是指
特定的人在道路上设置一定的工作物、物件和设施,继续使用道路。那个时候,需要道路管理者的许可。(道路法第32条)(外部网站)另外,根据各个物件有许可条件,根据占用物件的种类、大小等需要缴纳占用费。
主要的占用物件是
电线杆电线类
水管
下水道管
煤气管类
突出看板
工程用脚手架
临时围栏等
放置招牌、告示牌、自动贩卖机等不能占用。
占用费的金额是多少
根据道路法第39条之二项,横滨市道路占用费条例规定。根据占用的物件等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占用申请的手续是
道路占用许可申请书
位置图
物件结构图(平面图、立体图、求积图)
得到许可后
交付道路占用许可申请书·缴纳通知书(在银行等处缴纳)。
占用时间最长为5年。期满时,需要进行占用更新申请。
变更·废止
发生变更时,需要变更申请。
废止的时候,需要提交废止申请。
在市政府管理的河川和水路上架设过道桥,设置自来水管和煤气管等的情况下,需要“占用许可”。
另外,已经使用了水路等未获得许可的人,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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