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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最终更新日期2021年9月15日
横滨市于2000年2月制定了《横滨市关于公开所持有信息公开的条例》,在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和明确市政府的说明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广泛保障了要求公开行政文件的权利。
另外,为了推进基于与市民之间相互信赖的市政,根据《横滨市关于公开所持有信息公开的条例》,2003年4月10日开始实施《横滨市积极信息公布和提供纲要》,关于市政的信息,将正确易懂的信息积极地进行提供。
关于向市政府和区政府公开信息的请求,请向市民局市民信息科或区政府宣传报咨询科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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