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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楼、公寓等蓄水槽的维护管理及申报
最终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4日
新设置蓄水槽时的事前咨询
新设置蓄水槽(水槽和高置水槽)或更换设置时,请在建筑确认申请前或供水装置工程申请前(没有建筑确认申请的情况),对水槽的设置场所和水槽的构造进行事前审查。详情请咨询南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环境卫生股。
提示文件
- 建筑物配置图
- 水槽的平面图及立面图
- 水槽设置场所的平面图及立面图
- 供水排水系统图
- 供水量表
关于蓄水槽的申报
蓄水槽设施的所有者等,如有以下情况请向南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环境卫生股进行申报。
- 新开始使用蓄水槽时...供水开始申报
- 所有者、管理者等发生变更时...供水开始申请记载事项变更申报
- 设备概要变更时......供水开始申报记载事项变更申报
- 停止使用蓄水槽的时候......废止申报(直接连接的蓄水槽)
※根据水槽的有效容量不同,名称和根据法令也不同。
受水槽的有效容量超过10m3的时候...“简易专用自来水”......自来水法
受水槽的有效容量在10m3以下的时候...“小规模受水槽自来水”・・横滨市条例
关于蓄水槽的管理
对于蓄水槽设施的所有者等,法令规定有以下管理义务。
清扫蓄水槽.........每年定期一次以上
接受指定检查机关的管理状况的定期检查...每年定期一次以上
受水槽有效容量8m3以下地板式不在对象范围内
【检查机构名单】⇒关于水槽卫生管理的信息(横滨市健康福利局生活卫生课)
检查
- 日常简单的水质检查(颜色、浑浊、臭味、味道)中有异常时:请联系南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环境卫生股。
- 进行设施检查,进行必要的维修。
设施被污染的情况
- 停止供水。
- 通知使用者不要喝水。
- 联系南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环境卫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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