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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自费工程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2月15日

公共下水道管理者以外的人,在获得公共下水道管理者的批准后,自费进行公共道路等下水道设施相关工程。
例如,分笔等可以建成新的住宅用地,建造出售住宅的时候需要新的安装管。这种情况下,自费工程(新设)施工安装管。另外,由于建筑物的配置关系,改变现有安装管的位置时也是自费工程(撤去、新设)。

自费工程的施工,请从获得建设业法许可的业者(行业:土木工程事业)中选定。但是,关于安装管工程,可以从下水道条例第32条市长指定的排水设备指定工程店中选定。

下水道自费工程的申请

在进行下水道自费工程时,必须在施工前向土木事务所提交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批准申请书,并得到公共下水道管理者横滨市长的批准。

申请书在各土木事务所等地发放。关于必要材料的详细情况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安装管通常会附上以下文件(1~6)。(详情请咨询。)

  1. 指南图(住宅地图的复印件等)
  2. 配置图(知道建筑物的外形和安装管的位置)
  3. 平面图(安装管的延长从桝的内面到本管中心填写。小数点以下一位止(米单位)
    参照横滨市下水道局设计标准图的安装管布设标准图。
  4. 纵断图(安装管的延长从桝的内面到本管中心填写。小数点以下一位止(米单位)
    参照横滨市下水道局设计标准图的安装管布设标准图。
  5. 挖掘截面图(与该位置的铺装类型相匹配)
  6. 排水设备计划确认申请书(有确认印章的副本一套)的复印件。

此外,排水设备工程未发生时,或因开发行为等原因排水设备业者未决定时,请向土木事务所咨询必要材料。

下水道自费工程的开始报告

从土木事务所收到批准书的人,在开始施工时,请在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开始申报书上附上工程表提交给土木事务所。

延迟时

由于不得已的理由想要延长工期的时候,必须附加工程表向市长提交公共下水道设施筑造等工期延长申报书。(横滨市下水道条例施行规则第17条第5项)
这里所说的“不得已的理由”,原则上有以下情况。

  • 对当地居民等的谈判难以进展,工程延迟的情况。
  • 因地下埋设物等的移设、切换、防护等导致工程延迟的情况。
  • 在软弱地基、泉水等设计阶段,由于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施工方法等的变更,因此工程延迟的情况。
  • 因天灾、地变等发生而导致工程延迟的情况。

变更时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变更工期等,或变更申请批准时的设施内容时,必须向市长提交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变更申报书。此外,关于必要的图纸等,请向土木事务所确认。
申请批准时要变更设施内容时的处理原则上如下。但是,关于轻微的变更也请事先和土木事务所商量。

变更内容手续
需要提交变更申报书的人员用裁缝图书订正的东西
(轻微变更)
集水区域面积及总管管径、管种
10%以上的面积变更
×
不到10%的面积变更
本管延长10米以上的增减不到10米的增减
工法×
坡度与计划坡度相差20%以上时与计划坡度相差不到20%的情况
计划管底高当初计划管底高度之差在20cm以上,或者土覆盖变浅的情况与当初计划的管底高度的差距不到20cm,且土覆盖变深的情况
管区的占用位置人孔,雨水×
集水、连接的位置及数量、安装管的管种、延长×

完成报告检查

申请者请在该工程完成之日起迅速向所管土木事务所提交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完成申报书,接受完成检查。

安装管通常请附上以下文件(1~5)。

  1. 指南图
  2. 台账偏移图
  3. 平面图(安装管的延长从桝的内面到本管中心填写。小数点以下一位止(米单位)
  4. 纵断图(安装管的延长从桝的内面到本管中心填写。小数点以下一位止(米单位)
  5. 工程照片

如果自费工程的内容没有不完备(作为横滨市的设施可以继承的内容),完成检查后,将完成检查完毕证(盖有市长印章或土木事务所长印的东西)发给申请者。

申请书下载

下水道自费工程相关的申请书

本页的咨询

绿区绿土木事务所

电话:045-981-2100

电话:045-981-2100

传真:045-981-2112

电子邮件地址:md-dobok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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