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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工厂等搬入接收时间和接收标准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4月1日
焚烧工厂搬入接收时间
设施名称 | 许可业者 继续搬入者 | 左记以外的人 | 周日搬入 (仅限许可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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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见工厂 | 从上午8点到下午5点30分 | 上午8点45分到正午 | 从上午8点到正午 从下午1点到下午3点45分 |
旭工厂 | 从上午8点到下午4点30分 | 不可搬入 | |
金泽工厂 | 从上午7点到下午5点30分 ※ 只有许可业者可24小时搬入 | 24小时可搬入 ※只有事先申请的经营者 | |
都筑工厂 | 从上午7点到下午4点30分 | 不可搬入 |
破碎机可使用时间
设施名称 | 破碎机可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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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见工厂 (鹤见资源化中心) | 星期天、年末年初除外的上午8点30分到下午3点30分 |
旭工厂 | 星期天、年末年初除外的上午8点到下午4点15分 ※但是,许可业者和继续搬入者以外的人从中午到下午1点不可搬入 |
都筑工厂 | 除周日、年末年初外,上午8点至下午4点 ※但是,许可业者和继续搬入者以外的人从中午到下午1点不可搬入 |
焚烧工厂等接收标准
设施名称 | 所在地 电话号码 | 禁止搬入物 | 使用破碎机时 | 搬入车辆限制 (不使用破碎) | 搬入车辆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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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见工厂 | 鹤见区末广町1-15-1 TEL521-2191 | 1可资源化的旧纸 2产业废弃物(“横滨市处理的工业废弃物”(横滨市告示第247号)中记载的工业废弃物除外) 3特定家庭用设备废弃物(特定家庭用设备再商品化法第2条第5项规定的废弃物) 4不适合焚烧物 (1) 不可燃物 (2) 液体 (3) 大量粉末 (4) 直径在20cm以上的 (5) 长度在50cm以上的东西(使用破碎机时在300cm以上) (6) 有可能对焚烧设备造成损伤的物品 (7) 感染性废弃物 (8) 毒物、毒物(毒物及毒物取缔法第2条规定的) (9) 动物尸体(驱除或遗弃动物的尸体除外) | - | 8吨车 | - |
鹤见资源化中心 | 长度50cm以上且不到300cm的产品 | - | 4吨车 | ||
旭工厂 | 旭区白根2-8-1 TEL953-4851 | 长度50cm以上且不到300cm的产品 | 4吨车 | 4吨车 | |
金泽工厂 | 金泽区幸浦2-7-1 TEL784-9711 | - | 8吨车 | - | |
都筑工厂 | 都筑区平台27-1 TEL941-7911 | 长度50cm以上且不到300cm的产品 | 8吨车 | 4吨车 |
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适当处理计划部设施课
电话:045-67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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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4-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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