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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事务所搬迁通知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1日
港南事务所于2022年11月14日迁往新事务所。
所在地
港南区日野南3-1-2(旧港南资源回收中心旧址)
指南图
交通
“港南车库入口”公交站。或者JR港南台站徒步11分钟
开厅时间(没有变更)
周一至周六(包括节假日)8点~16点45分
办理业务 ※港南事务所无法自行搬入大件垃圾
・燃烧的垃圾等地的清运
・垃圾收集场所的新设置、移动、废止申请的受理
・中心回收(资源物的带入受理※受理时间为9点~11点30分,13点30分~16点)
接收品种:不可燃垃圾(玻璃、陶器类、日光灯、灯泡等)、喷雾罐、罐、瓶、塑料瓶、小金属类、塑料资源、旧纸类、旧衣布
・小型家电、充电式电池、回收硬币电池等
联系方式(没有变更)
・电话:045-832-0135
・FAX:045-832-5204
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家庭系废弃物对策部港南事务所
电话:045-832-0135
电话:045-832-0135
传真:045-832-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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