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分类的Q&A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28日

我来回答市民们提出的问题。

Q
伞可以直接拿出来吗?
A

可以取下的东西请分成金属的骨架和布、塑料部分。
金属制的骨架即使是30cm以上的,也请作为“小金属类”(和“罐、瓶、塑料瓶”相同的星期几),不要放进袋子里拿出来。如果有复数的话,请把它拿出来。
布、塑料部分请放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作为“燃烧的垃圾”拿出来。
如果有不能取下的零件,请直接作为“小金属类”拿出来。

Q
我想把家里用过的注射器拿出来。
A

放在“燃烧的垃圾”里的时候,请放入能确认里面内容的坚硬容器里,盖上盖子后拿出来。

Q
塑料容器包装是指哪一个?
A

塑料制容器包装是指包装商品的包装部分、容器、包装部分等。
塑料制容器包装基本上都有塑料标志。
即使是塑料做的,圆珠笔等使用的东西(产品)也被分类为“燃烧的垃圾”。

没有里面的东西就不需要了→塑料容器包装
为了使用而买的东西,用了坏掉扔掉的东西→燃烧的垃圾

Q
没有塑料标志,犹豫不定怎么办?
A

不属于塑料容器包装对象的东西,没有塑料标志塑料制容器包装的识别标志
但是,即使是成为对象的东西,也有汇总在商品的包装上写的,没有各个标记的情况(例如:塑料瓶的瓶盖一起显示在标签上),请确认。
没有塑料标志塑料制容器包装的识别标志而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容器包装时,请随意咨询附近的收集事务所。

Q
塑料制容器包装的保鲜膜上的贴纸必须撕下拿出来吗?
A

容易脱落的东西请剥下来。剥下来困难的情况下,贴着也可以。

Q
塑料制容器包装的污垢要去除多少?
A

袋子和软管类请把里面的东西用完后拿出来。托盘、杯子、瓶类等,请尽量利用洗碗机的剩余水等轻轻摇晃或擦拭污垢。

Q
塑料容器包装在保管的时候会变大,有什么办法吗?
A

请在剪刀上剪下来重叠,或是弄碎。
另外,中心回收和超市的店面回收(牛奶包装、食品托盘、塑料瓶、罐、瓶子等)也请使用。

Q
明明是塑料制品,为什么不分开塑料制品呢?
A

塑料制容器包装由经营者(制作的人、销售的人)承担再利用的费用。
另一方面,塑料制品没有由承担再利用费用的人。

因为再利用需要很多钱,所以在现在的法律中,如果大家拿出的塑料制品再利用的话,需要巨额的税金。

因此,现在虽然没有进行再利用,但是横滨市要求国家制定法律,让经营者承担再利用的费用。

水桶、衣架、CD、保鲜盒

塑料制品是燃烧的垃圾

Q
有一种叫做纸(纸制容器包装的识别标志)的再利用标志,和分类有关系吗?
A

纸制容器包装的识别标志标志是“纸制容器包装”的识别标识,虽然是纸类的标识,但是横滨市的分类中也有不符合的标识。
纸制容器包装的识别标志即使有标志,也有妨碍再利用的内侧贴着铝的纸包装,杯面的纸制容器等请不要作为“旧纸”而是作为“燃烧的垃圾”拿出来。

Q
旧纸·旧衣布的回收什么时候进行?
A

关于旧纸旧衣布,由自治会、居委会等地区团体签约的民间回收业者回收。
因此,关于回收日、回收场所等的实施内容,由登记团体和回收业者决定。
关于回收日,请看贴在集成场所的蓝色标签。
如果找不到蓝色标签的话,我会在资源循环局的收集事务所进行调查,麻烦您把详细的地址(门牌号、周围的标志等)联系您所在区的资源循环局事务所

Q
出旧纸的时候可以用塑料绳和塑料袋吗?
A

从推进再利用的观点来看,为了避免混入纸以外的东西,请尽量使用纸绳和纸袋,但是如果手边没有的话,可以用塑料绳捆好,或者把“其他的纸”放进半透明的袋子里拿出来。

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家庭系废弃物对策部业务课

电话:045-671-3819

电话:045-671-3819

传真:045-662-1225

电子邮件地址:sj-gyom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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