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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矶子区瀑布头等:泷头・矶子地区地域建设规则
最终更新日2024年7月16日
认定概要
对象区域
规则名称(认定编号)
泷头・矶子地区地域建设规则(R11002)
区域
矶子区中浜町、久木町的全部、广地町、泷头三丁目、矶子八丁目的一部分,是其他图规定的区域
认定日
2012年3月23日
有效期
2029年3月31日
泷头・矶子地区地域建设规则
地域建设规则的目的
“注意防灾和防止犯罪。”“珍惜丰富地区生活的胡同,保护行人。”“以横滨为数不多的‘地域力’推进城市建设。”在城市建设的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构成泷头、矶子城市建设协议会的本地自治会、居委会、商业协同组合等,地域居民等联合合作,互相帮助,互相考虑,推进安全、安心、舒适地生活的城市建设为目的。
与本规则分开规定的“滨市场地区城市建设规则”区域,第2章以后不适用。
需要手续的行为
根据条例需要办理手续的建筑等行为
- 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2条第13号规定的建筑
- 都市计划法(1968年法律第100号)第4条第12项规定的开发行为、住宅用地造成等限制法(1961年法律第191号)第2条第2号规定的宅地造成及其他土地的区划性状的变更
- 工作物(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2条第1号规定的建筑物(以下称为建筑物)。)除外。以下相同。)的建设及设置
- 土地或建筑物用途的变更
在规则内请求办理手续的行为(仅限地区的手续)
- 建筑物的拆毁
- 工作物的撤去
- 与基本理念的实现有关
建筑等行为时的手续
1.与泷头・矶子町建设协议会的协商
在泷头、矶子町建设协议会上,除了建筑等计划书之外,还将提交图纸等必要材料进行协商。
必要材料请确认以下内容。
关于手续(PDF:1060KB)
2.向市里与地区建设组织协商的申报(仅限根据条例需要办理手续的建筑等行为)
请在申请建筑确认的日期或开始建筑等工程的最早一天的30天前向横滨市申报。
必要材料
- 建筑等行为申报书(word:19KB)
- 与泷头・矶子町建设协议会协商的文件
- 位置图
- 建筑图纸(记载能确认符合地区建设规则的事项)
- 其他市长认为必要的文件(没有指定的情况下不需要。)
进行运营的地域建设组织
组织名称(认定编号)
泷头・矶子町建设协议会(S06001)
联系方式等
地址:矶子区矶子8-7-8
事务局长:山上雄也
TEL:045-755-0273
FAX:045-755-0273
URL:http://takiiso.cocolog-nifty.com/blog/(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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